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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住建委推行公示制度 民用建筑节能信息有了明白账

  今后在房屋买卖合同上将可看到住宅的节能信息,近日,市住建委开始在全市范围内推行民用建筑节能信息公示制度,此举对进一步加强民用建筑节能监督管理,使社会公众和房屋购买者、使用者了解掌握建筑节能相关指标信息有了“明白账”。

 

  根据要求,全市范围内的所有在建(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工地和正在销售的商品房销售现场,建设单位应当对建筑节能性能、节能措施、保护要求等节能信息,以标牌的形式进行公示。施工现场公示时限为获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后30日内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销售现场公示时限为销售之日起至销售结束。同时,在房屋买卖合同、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中要载明节能信息。

 

  记者车明军 通讯员季大勇 郇蕾

 

(责任编辑:宁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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