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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药物明年起覆盖临沂村卫生室
  • 临沂网
  • 2011年12月19日08:48
  • 鲁南商报
  • 404次

  自2012年1月1日起,全市一体化管理村卫生室将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并全部纳入村级新农合支付报销范围。

 

  为深入推进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保障广大农村居民的基本用药权益,近日,临沂市出台《关于做好村卫生室基本药物配备使用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实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全面推行基本药物制度,实行基本药物集中采购、配备使用和零差率销售。

 

  根据要求,临沂将严格执行基本药物配备使用政策,将国家基本药物作为首选药物,省增补药物销售额占全部药品总销售额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30%。一体化管理村卫生室配备使用的基本药物全部取消药品加成,按集中采购价格实行零差率销售,并进行价格公示,建立网上集中采购机制。

 

  另外,基本药物全部纳入村级新农合支付范围,支付比例不低于在乡镇卫生院就医的支付比例。

 

 

(责任编辑:宁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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