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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邑启动新农合医疗二次补偿 总金额2400余万
  • 临沂网
  • 2011年12月17日08:16
  • 琅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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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充分利用新农合统筹基金,提高新农合制度的保障水平,使参合农民最大程度受益,更好地体现大病统筹、互助共济的原则,日前,平邑县卫生局、县财政局利用本年度新农合节余基金启动了大病住院二次补偿工作。

 

  本次二次补偿的对象为2011年1月1日以后因病住院,11月30日前已办理新农合补偿结报,累计住院个人自负费用7000元以上的参合农民。补偿标准以其个人自负费用作为计算基数,按其40%核算二次补偿金额。11月30日以后办理新农合补偿结报,符合二次补偿条件的,其二次补偿到2011年度报销截止时进行。根据测算,本次二次补偿总金额为2400多万元。

 

  据了解,平邑县新合办负责以乡镇为单位,从新农合报销程序中统计出符合新农合二次补偿标准的参合患者人员名单及相应的补偿金额,报县财政局审核。各乡镇新合办将二次补偿方案、本乡镇二次补偿人员名单和每人补偿金额在本乡镇卫生院和各村进行公示7天。二次补偿的对象需提供身份证、《合作医疗证》原件和复印件;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规范填写《平邑县2011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二次补偿登记表》,并在领款人签字摁下手印后方可发放二次补偿金。

 

  同时,此次补偿,要求患者年度内累计补偿金额不得超过新农合补偿封顶线(8万元),累计报销比例不得高于95%。为确保将此次补偿工作落实到位,县卫生局、财政局将不定期对各乡镇二次补偿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优亲厚友、截留参合农民补偿资金、弄虚作假、套取新农合基金等违规、违纪行为,将认真调查、严肃处理。近期,流峪、丰阳等乡镇已相继召开二次补偿专题会议,对此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目前,本次二次补偿的各项工作正在有条不紊的进行中。 


 

(责任编辑:宁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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