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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飙车时速达130迈 酒后驾驶司机被刑拘

    琅琊网5月15日讯(记者 何金洧 通讯员 袁洁 苏洪青)5月13日,家住沂南县铜井镇的宋某以危险驾驶罪被刑事拘留。这起案件成为“醉驾入刑”实施以来,沂南县首例涉及醉驾的刑事案例,宋某也因此成为沂南因醉酒驾车被刑事处罚的第一人。

 

  5月12日晚11时许,沂南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在县城北外环路治安巡逻中发现,一辆故意遮挡车牌号的黑色别克轿车形迹可疑,由东向西飞快行驶,时速大约在130迈左右。民警上前示意其停靠在路边接受检查,该车不但不接受检查,反而加快速度冲了过去。巡逻民警通过对讲机请求另一组巡逻民警在前面堵截,最终在在花山路美佳商务宾馆门口将该车拦截住。当车窗摇下来的时候,一股刺鼻的酒味扑面而来。民警遂联系沂南交警大队民警利用酒精检测仪对其进行呼出气体检测,经血液检测,宋某血液中的乙醇含量91mg/100ml,超过80mg/100ml的醉酒驾驶标准,属醉酒驾车。

 

  酒后驾车是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但是仍有不少人心存侥幸,以身试法,以为不被抓住就万事大吉,殊不知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酿成大错就悔之晚矣。自备受关注的《刑法修正案(八)》和修改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正式实施后,驾驶人将为自己的酒后驾驶行为付出“罪与罚”的代价。从2011年5月1日起,凡醉酒驾驶者,不但要吊销驾照,五年内禁驾,还必须承担刑事责任,将以“危险驾驶罪”处以一至六个月的拘役。中国存在千年的酒文化传统,这给酒驾治理带来了极大挑战,加大刑罚力度,有助于社会守法道德意识的提高,让“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意识真正深入人心。
 
 
来源: 琅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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