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号:
密码:
还没有账号?注册
返回首页 生活 美食 亲子 婚嫁 | 人才 招聘 求职 指南 | 房产 楼盘 租房 装修 | 汽车 导购 优惠 评测 | 物流 公司 货源 车辆 | 沂蒙 | 登录  注册
当前位置:首页> 沂蒙>正文
临沂基层医改继续 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可获政府补偿
  • 临沂网
  • 2011年12月01日10:05
  • 琅琊网
  • 608次

  近日,市政府下发了《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意见指出,提供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的乡村医生可获定额补偿。

 

  据了解,县级卫生、财政部门将根据实际工作量,从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中按40%左右的比例统筹安排村卫生室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所需经费,并按照绩效考核、以考定补的原则予以核拨。

 

  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为保证在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合理收入不降低,各县区将综合考虑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补偿情况,采取专项补助的方式对在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给予定额补偿,补助水平与当地村干部的补助水平相衔接,具体标准由各县区政府结合实际确定。

 

  今后,将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对符合新农保待遇领取条件的乡村医生发放养老金。有条件的县区可以推动乡村医生参加当地较高档次的新农保,提高养老保障水平,妥善解决离岗乡村医生的生活困难问题。

 

  记者朱建丰 通讯员戚琳琳


 

(责任编辑:宁宁)
分享到:
网友评论更多>>
已有0条评论,共0人参与,点击查看详情
登录(请登录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点击换图
相关阅读:
2019-06-19
2019-06-19
2019-06-19
2019-06-19
2019-06-19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稿件合作 |  人才招聘 |  网站建设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咨询电话:0539-6012989 举报邮箱:info@linyi.com Copyright ©2026 临沂市拓普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许可证编号:鲁B1.B2-20150019 备案号:鲁ICP备090062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