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临沂网
- 2011年05月14日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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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5月15日“全国助残日”前夕,5月12日上午,一封由全国763名残疾人及家属签名的建议信寄往了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建议行政机关带头履行法定义务,招录不少于1.5%的残疾人。而这项行动的发起人之一就是郑州小伙王金雷。
郑州残疾小伙发起倡议
希望行政机关招录不少于1.5%的残疾人
今年22岁的王金雷,肢体一级残疾,就读于郑州市残疾人康复教育中心,曾因郑州公交拒绝执行国家对残疾人的乘车优惠政策而起诉郑州公交公司。
“我很渴望找到一份工作,但每一次参加残疾人招聘会,招聘单位就会对我说‘我们要求身体健康,你不行’!”王金雷说,“我才22岁,还很年轻,可我的职业生涯已经结束了。”
一次偶然的机会,他结识了来自深圳的杨仁良、上海的永清和北京的牧歌,这3位残疾人对行政部门招录残疾人的现状也有同样的忧虑。
为此,4人决定写一封建议信给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残疾人在行政部门就业受限的问题。在朋友们的帮助下,几易其稿,终于完成了一份近万字的建议信。
这封建议信一经公布,短短几天时间里,就获得全国各地的763名残疾人签名支持。“残友”们留下了自己的姓名、所在地、职业、残疾的类别和等级等信息,纷纷发表各自的意见、留言以及修改意见。
在公务员中设立残疾人公务员专项岗位
《建议信》中写道:“《残疾人就业条例》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然而现实状况是,大部分残疾人没能获得这样的就业机会,部分残疾人甚至在公务员招录过程中遭受着严重的限制和歧视。”
《建议信》举出了媒体报道的数据:“目前残疾人公务员的比例普遍低于法定要求的1.5%,最低的只有0.39%。”
王金雷说,若政府机关能带头招录1.5%的残疾人,将会对非政府部门起到很好的引导作用,也有助于残疾人更多地参与到公共事务的管理中、获得更多的话语权,促进社会公平。
为此,《建议信》提出了4条具体建议:1.各地方人社厅、局设立残疾人公务员数量专项统计并向社会公开相关数据;2.在公务员中设立残疾人公务员专项岗位;3.设立时间表,不断提升公务员系统残疾人所占比例的法定标准;4.修改《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删除其中对视力残疾人和听力残疾人的限制性条款。
专家声音
国内知名反歧视公益人士、香港中文大学客座研究员陆军表示:“招用残疾人的比例高低在某种程度上体现了对残疾人的态度。尽管《残疾人就业条例》规定了用人单位招用残疾人达不到法定比例的,可以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方式来替代,但行政部门理应达到法定的招用残疾人最低比例,以此体现出对残疾人的平等对待,引导全社会消除对残疾人的歧视,让残疾人群体感受到社会的温暖。”(记者 孙娟 实习生 杜世民)
来源:《郑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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