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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等工作将展开

  9日,国土部出台《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明确表示,将力争在明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全国农村集体土地的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并明确指出,小产权房不得登记发证。记者从市国土局了解到,目前省里正在部署这项工作,他们将来工作中,对小产权房只做调查,不做登记,不发证。

 

  《意见》中明确规定,“对于借户籍制度改革或者擅自通过‘村改居’等方式非经法定征收程序将农民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非法出让或出租集体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等违法用地,不得登记发证。对于不依法依规进行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或登记不规范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记者从市国土资源局了解到,此次土地确权是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包括耕地、林地,还包括村民的宅基地确权,确权之后发证,并登记。这对于保护农民权益,保护耕地,解决土地纠纷都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这项工作刚刚开始,省里正在开始部署。而对于小产权房,我市也会根据省里的部署,只做调查统计,不确权,不发证,不登记。

 

  这样的政策出台,让很多购买小产权房的房主后悔不迭。刘先生在南坊街道办事处购买了一套小产权房,2006年买的,当时的价格是1200元/平方米。当时需要房子,觉得这房子便宜,将来也会像商品房一样升值,所以就买了。但是没想到,自己装修了,又开通了暖气、燃气,102平米的房子,现在卖20万都卖不了。“如果当时我加一点钱,买套附近的商品房,现在翻一番的价格都很抢手。”刘先生后悔不迭。

 

  尽管到现在,关于小产权房的政策还没有出台,但是《意见》的出台,让这些小产权房业主觉得办理房产证无望,对于自己的行为后悔不迭。

 

    小产权概念


 “小产权”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所以叫做“乡产权”,又叫“小产权”。小产权房不属于商品房,而农村宅基地按照现在的法律规定,宅基地上面的住房不允许向城市居民出售,宅基地由村集体享有土地所有权,村民享有使用权、继承权,但是不能转卖。
 

(责任编辑:宁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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