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临沂网
- 2011年05月12日1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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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临沂市旅游局了解到,从5月开始,临沂市旅游部门将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一次整治和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活动,坚决打击旅行社“零负团费”经营、挂靠承包经营、超范围经营赴台旅游行为,严厉查处导游欺诈游客、强迫购物、非法牟利、无证经营、杜绝“烧高香”等不法行为。
严打强迫消费
严厉打击“零负团费”、强迫或变相强迫游客消费行为。各级旅游部门将加强旅游合同监管,依法查处不与游客签订合同的行为;查处违反合同约定“加点”、“减点”、“换点”和压缩游览时间等违规行为;查处欺诈、强迫或变相强迫游客购物行为。加强与工商、物价等部门的协作,集中检查低价广告、不实宣传。加强导游计分管理,发挥导游计分检查在市场监管工作中的作用。
严整挂靠承包
整治旅行社挂靠承包经营行为。查处旅行社门市部、服务网点违反“四统一”要求,擅自开展组团业务的行为;查处旅行社准许其他企业、团体、个人以承包、挂靠形式经营旅行社业务的行为;坚决打击旅行社转让、出租、出借许可证等违法行为。
严查赴台旅游
整治赴台旅游市场。开展赴台旅游整治,严厉查处将赴台游业务委托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旅行社的行为;坚决打击旅行社超范围经营赴台旅游业务。
严打无证经营旅游
打击无许可、无资质经营旅游业务行为。旅游部门将主动联合公安、工商等相关部门,充分发挥联合执法的作用。依法打击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经营旅行社业务、未取得导游证从事导游业务、假冒星级饭店和A级景区等称谓开展宣传招徕和经营等违规行为。
严禁“烧高香”
规范景区燃香活动,杜绝“烧高香”欺诈游客行为。旅游部门将主动联合宗教、文化等部门,完善部门协作机制,切实规范宗教旅游场所的燃香活动。严厉打击导游或无证导游利用宗教活动诱导或欺诈游客“烧高香”的行为,切实维护游客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本次整治活动将按照“整顿与规范相结合、准入与退出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的总体要求,集中时间和力量,严厉打击影响旅游市场秩序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努力构建“规范有序、和谐稳定”的旅游市场秩序。
结合本次整治活动,我市旅游部门将在全行业倡导文明出游、诚信服务的理念。利用沂蒙晚报、临沂广播电视报、临沂市旅游政务网等新闻媒体,对诚信企业进行宣传表彰,对违规企业进行曝光。
记者 金成远
来源:琅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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