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临沂网
- 2011年05月11日2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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琅琊网5月10日讯(见习记者 范舜尧)近日,跑临沂至莒南专线的客车司机徐先生遇到了一件奇怪事,5月6日早上,徐先生被交警告知,他驾驶的车辆在罗庄区内撞人后逃逸,要求他去临沂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罗庄大队协助调查,徐先生对此感到莫名其妙,“我们专线客车一直都是定线运营,怎么会跑到罗庄撞人呢?”针对此事记者采访了临沂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罗庄大队,当事交警竟称“车是领导让扣的” 。
徐先生称,5月6日早7时左右,他驾驶的客车由陶然换乘中心出发运送17名乘客去莒南,行经沂州路与海关路路口处时被交警拦下。交警告知徐先生,有4人举报该车在4月29日7时至8时行经罗庄区罗四路与湖北路路口时撞人逃逸,现需扣押车辆并要求徐先生配合调查。由于车上还有乘客,交警将徐先生的驾驶证扣押后离开。徐先生告诉记者,4月29日那天他正好休班,这辆车停在临沂运输公司莒南分公司一动没动,交警去莒南分公司一调查即可,而且这辆车最近根本就没去过罗庄,交警看一下当天的监控录像也可。“我们就是靠运营为生的,这样又扣驾证又扣车的对我们影响实在是太大了。”
该客车的负责人告诉记者,当得知此事后他仔细查看了这辆车。当时他看到该车完好无损,没有任何异样。负责人说:“我们这种客车都是交了保险的,即使撞了人也根本没必要逃跑,而且徐先生开车很守规矩,我绝不相信他会撞人逃逸。”
记者就此采访了临沂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罗庄大队肇事处理科。当记者向该科当天扣留徐先生驾证的交警了解情况时,该交警态度生硬地说:“车是领导让扣的,不服的话可以找领导。”随后记者多次试图采访该科科长,该科长都以有事拒绝,当记者跟随当事人一起向该科长了解情况时也被该科长强行赶出。
在采访无望后,记者联系到临沂兰山正翰律师事务所的卢律师。卢律师介绍说,根据交通管理法有关规定,交警有权扣押涉嫌车辆,检验、鉴定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10日。检验、鉴定周期超过时限的,须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在检验期间,当事人的损失由举报人全部承担,如交警支队不提供举报人信息,损失则由交警支队承担。
对于此事进展,本网将持续关注。
来源:琅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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