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丢失电机邻里之间起纷争 法庭田间调查调解化纠纷
  • 临沂网
  • 2011年11月05日08:18
  • 琅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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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沂南县青驼法庭审判庭内,原告王甲、被告王乙分别紧握住法官的手连声说:“谢谢青驼法庭帮我们化解了邻里纠纷,今后,我们懂得了该如何用法律保护自己”。

 

  原告王甲与被告王乙均系沂南县双堠镇上佛住村村民,被告王乙在村南养鸡棚与原告王甲的蔬菜大棚东西相邻。今年2月24日被告王乙养鸡棚外抽水电机丢失,次日7时许,王乙在其养鸡棚外以其电机被盗为名持续对外谩骂,王甲认为王乙指桑骂槐,上前质问时与王乙发生争执,二人相互撕扯在一起,当日王甲被送往沂南县妇幼保健院住院治疗,后经公安法医鉴定,构成轻微伤。2011年3月23日,王甲以要求王乙夫妻恢复名誉并赔偿损失5400元为由诉至青驼人民法庭。

 

  接到案件后,主审法官深入到田间地头,查看现场后又向公安机关调取材料,开庭审理后认为,被告王乙对引起纠纷负有主要责任,原告王甲对引起纠纷负有次要责任。经法庭进一步调解,双方当庭达成调解协议,被告王乙一次赔偿原告王甲医疗费、鉴定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等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2000元。一起民事纠纷就这样当庭圆满解决。

 

(责任编辑:孙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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