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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姑姐开车遇车祸 新娘母亲和弟弟身亡
  • 临沂网
  • 2011年10月31日09:10
  • 京华时报
  • 937次

    一对新人举办完婚宴后,新郎的姐姐马某开车载着新娘的母亲、弟弟等4人返回内蒙古老家,途中由于疲劳驾驶,马某的车与前车追尾,新娘的母亲、弟弟当场死亡。由于马某也在事故中丧生,新娘李某将公公、婆婆以及大姑子的丈夫和孩子一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各项损失170万余元。

 

    去年9月13日晚10点多,新娘李某和丈夫办完婚宴后,新郎的姐姐马某驾车将李某的母亲、弟弟等送回内蒙古老家。由于马某疲劳驾驶,车辆撞在前方行驶的大挂车尾部,造成小车上4人死亡,李某的母亲和弟弟都在车祸中丧生。

 

    李某认为,因为大姑姐马某疲劳驾驶,造成事故发生。而马某也在此次事故中身亡,马某的丈夫及两个孩子,马某的父母,也就是新郎的父母应当对此承担责任。她要求5被告赔偿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交通费、误工费等各项损失共170余万元。

 

    事发后经密云县公安局交通大队现场勘查、调查、检验鉴定分析后认为:马某驾驶小型客车由东向西行驶未确保安全,是造成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大挂车司机赵某驾驶超载的机动车上道行驶低于规定的最低时速,是造成此次事故的次要原因。认定马某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赵某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

 

    此案开庭时,新娘李某和新郎方面的家人都出庭应诉。马某的家人称,在事故中马某已经身亡,他们也是受害者,而且马某曾说过自己是疲劳驾驶,不能将新娘的家人送回内蒙古,是李某的家人硬要求的。而且,他们虽是马某的法定继承人,但给李某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是马某的个人债务,不应该由他们承担赔偿责任。法庭上,虽然经历了这次亲人丧生的惨烈事故,但双方情绪都比较冷静和克制。马某的家人表示有经济能力就进行赔偿,而李某也透露,自己起诉丈夫的家人是无奈之举,其实是为了尽快通过法院判决走完保险公司的理赔程序,得到赔偿。

 

    法院审理后认为,超出交强险赔偿限额的部分,由大挂车司机赵某所属的天津某公司按责赔偿;马某的5名法定继承人应在继承马某的遗产份额范围内按责赔偿。最后判决除保险公司负担交强险外,5被告在继承马某的遗产份额内赔偿李某各项损失共88万余元,天津某公司赔偿损失22万余元。
 

(责任编辑:小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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