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号:
密码:
还没有账号?注册
返回首页 生活 美食 亲子 婚嫁 | 人才 招聘 求职 指南 | 房产 楼盘 租房 装修 | 汽车 导购 优惠 评测 | 物流 公司 货源 车辆 | 沂蒙 | 登录  注册
当前位置:首页> 沂蒙>正文
男子盗窃后强奸女事主 留下电话要求对方当女友
  • 临沂网
  • 2011年10月28日14:31
  • 三湘都市报
  • 751次

  男子凌晨闯入女子家,偷盗后将女子强奸,临走时竟主动留下手机号码,让女子做他的“女朋友”。前天,“异想天开”的张某被衡阳市雁峰公安分局环城南路派出所民警抓获。

 

  25日凌晨,女子周某被一阵窸窣声吵醒。朦胧中,她感到家中进了贼,不敢出声。过了一会,那贼拿走她放在枕边的手机后,竟把手伸至她胸部。她吓得连忙坐了起来,惊慌地告诉他钱全在包里。

 

  “钱我已拿到了,我是冲你没男朋友来的。”男子恐吓周某后,见她没有反抗的意思,便放大了胆子,厉声道,“不要喊,把衣服脱掉!”

 

  周某见男子凶神恶煞,不敢反抗,随后遭受了男子的凌辱。事后,男子把从周某包中拿走的1600元,分出800元给她,威胁其不许报警,并强行要求她做他的女朋友。一边说,男子一边还把手机还给她,并拨通了自己的号码,留下自己的联系方式。凌晨5点,周某跑到派出所报案。当天中午,民警将犯罪嫌疑人张某擒获。经查证,张某年近40岁,曾因盗窃被法院判刑四次。当晚,张某爬进周某租住的房屋再次盗窃。当他发现周某年轻貌美,遂动了强奸的邪念。

 

  经进一步深挖,张某还交代了其犯下的另两起入室盗窃案。目前,张某已被刑事拘留。 

(责任编辑:张敏)
分享到:
网友评论更多>>
已有0条评论,共0人参与,点击查看详情
登录(请登录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点击换图
相关阅读:
2012-05-03
2012-04-24
2012-03-31
2012-03-30
2012-03-30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稿件合作 |  人才招聘 |  网站建设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咨询电话:0539-6012989 举报邮箱:info@linyi.com Copyright ©2026 临沂市拓普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许可证编号:鲁B1.B2-20150019 备案号:鲁ICP备090062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