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岚济路超载之重:高峰时车如洪路颤抖 治超大幕拉开
  • 临沂网
  • 2011年10月27日13:57
  • 琅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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岚济路上超载货车呼啸而来

 

  超载猛于虎。据有关部门统计,每年车辆超限超载运输给我国造成经济损失达数百亿元,70%的交通事故由车辆超限超载所致,50%的群死群伤事故与超限超载有直接关系,每年全国有10多万人死于因车辆超限超载所致的交通事故,90%以上的大中桥梁和道路因超限超载导致病害严重,车辆超限超载已经成为社会公害。为治理超载,最近国家交通运输部等部门联合部署,重拳出击,新一轮治理超限超载正在全面展开。

 

  超载之重:高峰时段车如洪、路颤抖 

 

  超载已成为严重的社会公害。岚济路临沂至日照段全长71.44公里,按一级路标准修建,路基宽27米,路面宽23米,省批计划投资3.8亿元,当年是临沂市公路建设史上单体路网改建投资最多、里程最长的项目。这条大道也是临沂市直通鲁南经济带出海口岚山港的疏港大通道。就在这条路上,超载超限货车成群结队,轰轰隆隆呼啸不绝。

 

  昨天,记者来到岚济路莒南段进行调查。上午几乎没有看到超载货车的身影,记者采访到当地居民得知,超载车流集中在下午5点后。“到了下午五点,天开始黑了,那些大车就开始上路了。轰轰隆隆的都是大货车,一个车队接着一个车队,我们都不敢过马路!”居民反映说。

 

  下午5点左右,记者再次来到该路段,正如老乡们所说,大货车如洪流般涌出,拖车、半拖车、平板货车、货柜车、密斗货车各种货车悉数上路,有的货车长十数米,轰鸣震天,整个路面都随着货车的吼声颤抖。记者测算了一下,在岚济路于莒南县南外环交会路口,下午5点到6点钟平均每十分钟就有70辆拉货的大货车经过。据交通局工作人员说,这些经过的大货车中,大部分超载。有的超载甚至达到了80%以上。此时还不是车流高峰,到了晚上8点到11点才是超载货车最多的时候,有时会有上百辆货车首尾相连的壮观场面。这些超载货车之所以选择夜间上路,主要是夜间行驶容易避开检查,同时,夜间天气温低,超载车辆不容易损坏轮胎。

 

  危害之大:毁路、污染、事故

 

  超载带来的危害是巨大的。记者在岚济路临港经济开发区段看到,原本好端端的路面在超载货车的压力下有的地方已经出现破碎坑洼。更有当地居民反映,由于超载货车横行,该路段车祸频发,他们都不敢夜间上路出门。

 

  据了解,车辆荷载是影响路面设计和性能的主要指标之一,路面的整体损坏与载荷的强度和次数有关。有关资料表明:超载30%时,换算系数为满载的3.131倍,超载60%时为满载的7.725倍,超载100%时为满载的20.393倍。在治超执法一线,市交通部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曾查处过一辆核定5吨但实际荷载220吨的运输车辆,几近4节火车皮的载重质量。这些超限超载车辆运行往往在某个时间段内成群结队地集中穿越某个路段,这样对路面造成的破坏更是成几何级数增加,对沥青面层产生严重车辙,槽深一般达30-40毫米,对水泥路面直接造成断裂性毁灭的严重后果,这种破坏是不可修补的,只能对整个路面重新修建。

 

岚济路停车场停着因超载发生车祸的货车

 

  超限超载运输车不仅给公路造成巨大创伤,同时也严重危及交通安全。据交通部门工作人员介绍,由于超限超载运输车辆的货物总重远远超出了发动机所能承受的动力,导致发动机性能恶化,车辆长时间处于超负荷运转状态,安全可靠性和稳定性下降,轮胎易爆,方向飘忽,车架变形,随时可能出现轮胎变形爆胎,刹车失灵,转向器轻飘抖动,钢板弹簧折断、半轴断裂等现象,从而引发交通事故。记者在岚济路一停车场内看到,此处停放了多辆发生交通事故的超载车辆,其中一辆红色大货车,左车头和左轮胎严重破损,停车场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辆货车正是因为超载造成制动失灵,撞到路边石发生车祸,所幸未有人员伤亡。停车场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每天要接收大约30多辆超载货车,其中大部分会发生程度不同的车祸。

 

  环境污染也是货车超载超限危害之一。记者在岚济路莒南段等主要干道上看到,众多运输矿粉和煤炭的超限超载车辆往往形成一个规模庞大的车队呼啸而过,随之而来的是路面震颤、黑烟阵阵、飞砂走石,路上的车辆和行人纷纷躲避,从车上随意洒落的砂石渣土或炭粉等不仅污染了路面,而且给交通安全带来了极大的隐患。据交通部门工作人员介绍,超载车辆在起步或爬坡时,由于发动机动力不足,司机往往把油门踏板踩到底,导致燃烧不充分,车辆排出的浓烟和巨大的发动机轰鸣声严重影响了公路沿线居民的生活环境。据测试,一辆大型载货汽车的噪声相当于十辆小汽车的噪声总和。

 

 治理之难:如同一场猫捉老鼠的游戏

 

  为了治理超限,临沂市相关部门不断提高检查治理力度组织夜查、联查等形式上路彻查超限超载货车,并进行过多次集中治理。处罚力度不断提高,超载超限视情形最高可处罚款10万元。虽然治理力度加大,但超限超载并没有就此消失,反倒随着岚山港规模的扩大,逆势上扬,集中治理一次,超载超限会暂时有所缓解,但一等风声过后,超载超限货车又会重装上阵。上有政策,下就有对策。为了牟取高额不法利益,一些货车主铤而走险,想尽一切办法逃避查处。交通执法人员无奈地说,简直就如同“一场猫捉老鼠的游戏”。

 

  车辆集结集体冲出检查。据了解,随着治超力度的不断加大,大部分超限超载车辆在停车场、加油站、国省道沿线集结,待执法人员换岗或执法力量薄弱时,几百辆车结伴而行,集体闯关逃卡,不但导致执法人员无法检查,而且给沿线的大中桥梁造成极大危害。针对这一现象,市交通局尝试多县区、多部门联合执法,在公路主干线河东、莒南、罗庄、郯城等区域进行机动检查,将逃避检查藏匿在停车场、加油站和道路两侧隐蔽处的车辆依法扣留。

 

  超限超载滋生出来的特殊利益群体充当“保护伞”。一方面,部分运输企业成为超限超载车辆的最大“保护伞”。他们向运输车辆收取高额“保护费”,这些运输企业往往是集“投机”行为、“涉黑”行为、拉关系搞腐化的“贿赂”行为于一身,是有组织的抗法行为。据了解,从岚山港到临沂的运输车辆每月每车要向这些运输企业交纳3000元-5000元的“保护费”,企业承诺为其车辆提供联合执法人员动向并“护送”车辆到达卸货地点。有些县区共4000多台车,分几个公司管,有的公司“罩车”达500余台,每月收取“保护费”200余万元,巨大的利益驱使这些运输企业雇佣大批社会闲散人员,分布到交通部门的办公场所,执法人员的住所,公路沿线的各个路口打探执法信息,带车闯卡,明目张胆的拦截执法车辆,阻挠执法活动,更有甚者纠集部分人员到家中或者打电话威胁执法人员,严重影响了正常执法的执法活动。

 

  有的运输企业和运输业户想尽千方百计对抗执法活动。部分驾驶员在超限超载车辆被查后,对车辆采取断电、断油、断气等抗法活动,阻挠执法检查;部分违法车辆的驾驶员拒不停车接受检查,在马路上横冲直撞,严重危及到执法人员和沿线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个别驾驶员在车辆被查开往停车场的途中,故意与正常行驶的无关车辆发生碰撞事故,导致违法车辆无法查扣,甚至危及执法人员的人身安全。还有部分企业以治超影响生产经营为借口,重点工程施工方以治超影响工程进度为借口不断向各级政府施加压力,诋毁、阻挠治超工作。

 

  超载之治:政府主导 配套联动 重拳出击 严格执法

 

  超限超载是危及人民根本利益的社会公害,治理超载超限刻不容缓。10月12日,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联合召开全国治超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将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立足源头、标本兼治,依法严管、联防联治,规范行为、追究责任”的总体要求,全面治理超限、超载。

 

  这吹响了新一轮治超的号角。我市将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治超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立足源头、依法严管、标本兼治、长效治理”的工作思路,继续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机制,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和技术管理手段,全面建立车辆超限超载治理长效机制。 

 

  坚持政府主导,各部门配套联动。各级政府将把治超工作列入年度工作的重点,实行县区主要领导负责制,在县区范围内必须由部门行为上升到政府行为,按照“力度不减、机构不散、责任不变、措施不松”的原则,继续强化对治超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落实人员机构,保障工作经费。特别是要进一步完善地方政府领导、各相关部门参与配合的治超运行机制,增强部门间的合力。建立治超联合执法的长效机构,形成治超长效机制。交通、公安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必须在更高层次上配合治超,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加大配合的力度、广度、深度,不断强化路面执法协作和联合治超机制,坚决打击幕后主使和顶风而上者,形成治理超限超载工作的高压态势和长效机制。

 

  坚持严格执法。各级政府将合理调整治超检测站点布局,逐步完善治超监控网络。要充分利用现有治超检测站点,采取固定检测和流动巡查相结合的方法,进一步加大路面执法力度,加大公安部门的参与配合力度,对超限超载严重的违法车辆,要责令停止行驶并消除违法状态。对现场查处的非法改装车辆,要采取强制拆解等方法,责令车辆恢复原貌,同时移交有关部门依法处理。针对各县区对治超工作的认识不统一,执法力度不平衡,治超标准不尽相同,导致大部分超限超载车辆在治超力度比较小的县区境内集结的现象,各县区要建立区域间的治超协作机制,在重点地区、重点路段打破行政区域界限,共同推进、联合出击,统一处罚标准,统一执法程序,统一执法力度。坚决遏止车辆集结现象的发生。

 

  加强源头监管。一是在运输装载环节,对重要的货物装卸点、厂矿企业等源头地点,要推行运政管理人员派驻制度,加强对货物装载源头的监管;二是在车辆登记和上牌管理环节,要加强车辆实测查验,对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车型一律不予登记和发放牌照;三是在车辆生产许可环节,进一步加强《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审查与管理,完善车辆产品抽查制度,切实加强对机动车生产、改装和销售企业的监管,确保车辆参数的合法性及与《公告》的一致性;四是在经济调节环节,继续落实对符合国家标准的多轴重型货车等车辆减免通行费,同时,继续推广并规范计重收费管理模式,鼓励集装箱运输车和厢式运输车发展,降低合法运输车辆的成本,消除超限超载车辆的非法利润空间;五是在运输市场管理环节,建立运输企业及从业人员信誉档案,健全违法运输企业及从业人员黑名单制度。

 

  突出重点整治。一是要重点整顿治超工作秩序。针对治超工作过程中出现的超限超载车辆集结闯关,司机暴力抗法,不法分子带车、送车,威胁执法人员以及聚众恶意堵塞交通、冲卡拒检甚至暴力抗法等违法犯罪行为,公安部门必须加强与交通部门协调配合,增派警力充实到治超一线,共同收集和固定好有关证据,加大对上述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净化治超执法工作环境,切实保护一线执法人员的人身安全。二是重点整治总重超过桥梁承载能力的非法超限超载车辆。我国桥梁通行车辆的允许最大荷重是55吨。今年以来我国已经出现多起非法重车压垮桥梁的安全事故。我市也有部分大型桥梁被压成危桥。为此,必须严禁六轴以上的货车车货总重超过55吨非法超限超载上路过桥,确保桥梁等重要基础设施的安全通行,防止发生压垮桥梁等重大安全事故。

 

  坚持责任追究。各级政府将建立健全治超工作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层层签订治超责任状,严格落实责任,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上级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规范执法行为,杜绝公路“三乱”。对于非法生产、改装、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车辆的企业,要取消其进入《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资格,责令停业整顿并按规定召回不符合标准的车辆;情节严重的要吊销营业执照。对于违法超限超载车辆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桥梁压垮等重大安全事故的,除按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外,还要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法规,实行责任倒查,一并追究相关运输业主、企业以及为其违法行为提供配载的货主、货运站场经营者的相关责任。

 

(责任编辑:宁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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