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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女子因案不满大闹交警大队 扰乱单位秩序上访被拘
  • 临沂网
  • 2011年10月21日08:55
  • 琅琊网
  • 642次

     10月19日14时,临沂市开发区重沟镇前相庄村张某,张淑某甲,张洪某,因对临沂市河东交警大队在处理张淑某乙被撞死一案时不满,张洪某便伙同张淑某、张某等亲属好友披麻戴孝在临沂市河东交警大队办公楼前吵闹,同时扯出一条写有“杀人偿命我为儿讨公道”字样的横幅,并推搡办案民警,吵闹长达一个小时之久,严重扰乱了临沂市河东交警大队正常的办公秩序。

 

  据临沂市河东交警大队办案民警介绍:10月7日,临沂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重沟镇前相庄村张兰某酒后驾驶鲁Q20XXX号“解放”牌轻型普通货车沿临沂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相白路由南向北行驶至前相庄路段时,与前方顺行的同村张淑某乙驾驶的无号牌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致使其又与前方同村解某的鲁QY0XXX号“桑塔纳”牌轿车发生碰撞,造成张淑某乙当场死亡,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该事故经过交警大队办案民警调查,认定“解放”货车张兰某酒后驾车是事故造成的全部原因,应负事故全部责任,解某、张淑某乙无事故责任。张兰某酒后驾车造成重大事故负全部责任,涉嫌交通肇事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案发后,张淑某乙的亲属因对临沂市河东交警大队在处理张淑某乙被撞死一案时没有及时移交开发区公安局处理而不满,认为该事故属于故意杀人,而非道路交通事故。10月19日上午,张淑某乙的亲属好友10余人在临沂市河东交警大队办公楼前吵闹,严重扰乱了河东交警大队正常的办公秩序。临沂市河东交警大队在多次劝说无效下,向临沂市河东公安分局报警。闻讯出警的桃源路派出所和巡警大队民警也在多次劝说无效下,依法采取了强制传唤。

 

  目前,张某、张淑某、张洪某已被临沂市河东公安分局依法行政拘留七日。


 

(责任编辑:宁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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