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临沂网
- 2011年10月11日14:03
- 琅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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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近日获悉,为展示我市“十一五”以来农村住房和城乡建设巨大成果,进一步提升融历史、现代文明于一体的城乡形象,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研究确定将开展“美丽乡村·幸福家园”摄影比赛活动。
本次大赛旨在以摄影见证全市各县区农村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进程,重点反映城中村、新农村住房建设(农村社区)、公共基础设施服务建设的新成就、新变化、新面貌。以组合系列照片,以新旧对比的手法,体现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环境和谐相融合。
大赛将设一等奖5名,各奖3000元,颁发获奖证书;二等奖10名,各奖2000元,颁发获奖证书;三等奖10名,各奖1000元,颁发获奖证书;优秀奖80幅,每幅奖100元,颁发获奖证书。获奖作品将分期在媒体上刊登。
凡摄影工作者、爱好者拍摄的反映我市城市建设和各县区农村住房建设和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新成就的摄影作品都可参赛(对反映新貌和旧貌对比的组照重点评选),参赛作品以组照形式参评,数量不限,参赛作品彩色、黑白不限。特别突出的单幅作品也可列入评奖。提交的摄影作品为JPG文件格式,文件不小于3MB至8MB,图片长边应在1500—2000万像素之间,负片、反转片制作照片后方可参展,但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谢绝提供。来稿作品的尺寸规格为10寸,所有选送作品一律不准装裱,不可贴于另纸上,提交作品时和该作品电子文件一同报市建委城镇化办公室,评奖后统一放大制作展览,底片或影像光盘等数码电子文件用毕退还作者。参赛者应认真填写参赛作品的标题、拍摄时间、地点、作者姓名、通信地址、联系电话和邮政编码,并贴在每幅照片的背后。
本次大赛不收参赛费,不退稿。如要求退稿的作者请主动与大赛办公室联系。所有参加本届摄影大赛的作品不得发生与他人之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问题,否则由参赛者自行解决和承担法律责任。主办单位对入选和获奖作品有权在有关宣传性(包括展览、出版物、影视节目、媒体报道、宣传品、内部学术交流等)、非经营性活动中使用,不再另付稿酬。
大赛征稿截至2011年10月31日。有意参赛者可寄送作品至临沂市陶然路161号市建委办公室、委城镇化办公室。
联系人:付迎东 张文远 电话:8112979 8118535 邮编:27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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