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号:
密码:
还没有账号?注册
返回首页 生活 美食 亲子 婚嫁 | 人才 招聘 求职 指南 | 房产 楼盘 租房 装修 | 汽车 导购 优惠 评测 | 物流 公司 货源 车辆 | 沂蒙 | 登录  注册
当前位置:首页> 沂蒙>正文
临沂跻身山东“蓝黄红”新格局
  • 临沂网
  • 2011年10月11日08:14
  • 琅琊网
  • 814次

 

  从17亿到36亿,临沂将获双倍中央资金


  据悉,此次国务院批准沂蒙革命老区参照执行中部地区有关政策,国务院有关部门将在安排农业农村、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社会事业、扶贫开发、生态建设等方面的中央预算内投资,中央财政转移支付等资金时,加大对沂蒙革命老区的扶持力度,并适当降低中央投资项目的地方投资比例。

 

  据初步匡算,临沂按参照中部地区政策争取中央资金,会比现有政策争取的中央资金数额多一倍以上,市发改委数据显示,现在临沂一年争取各类中央资金约17亿元,但按中部政策,可争取的资金将达36亿元左右。从17亿元增加到36亿元,临沂发展将再次注入“强心剂”。

 

   临沂跻身山东“蓝黄红”新格局 部分领域对接工作已全面启动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正式下发通知,批准沂蒙革命老区参照执行中部地区有关政策,这是继“蓝黄”两区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之后,国家赋予山东省的又一重大区域政策。

 

  10日,记者从临沂市发改委了解到,目前,部分领域对接工作已全面启动。

 

  围绕参照执行中部地区政策,我市迅速召开会议,对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进行传达,并研究落实措施和对策建议,同时,组织市发改、财政部门赴福建龙岩、漳州、莆田三市,考察学习当地落实中西部地区政策的经验做法。另外,依照中部地区政策标准,我市对2009年、2010年及下一步争取中央资金情况进行测算,要求各部门对可参照执行的政策范围作了系统分析。目前,已梳理可参照项目130项,其中基础设施、社会事业等领域对接工作已全面启动。

 

  据悉,市委、市政府已确定市委专职副书记和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分工主抓,明确了市直有关部门的责任分工;市政府设立了革命老区优惠政策协调办公室,具体负责推进,管好用好上级资金,切实发挥政策的带动作用。下一步,我市将按照“争取到位、统筹兼顾,用足用好、务求实效”的原则,充分利用政策机遇,加强对外协作与交流,吸引更多的企业特别是大项目、好项目落户临沂。同时,把参照执行中部政策作为共建“两型”社会的重要内容,与更多省直部门签订合作协议,加快形成现实生产力,实现全市加快县域经济“奋战三年翻一番、决战五年大跨越”的战略目标。

 

  市委副书记、市长张务锋表示,享受中部地区优惠政策后,全省形成了“蓝”、“黄”、“红”三大区域协调发展格局,对推动经济文化强省,具有重大现实意义。我市将以享受国家中部优惠政策为契机,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大力弘扬沂蒙精神,进一步激发干事创业的热情,不断增强科学发展的内生动力。特别要发挥好商贸物流发达、民营经济活跃的优势,优化投资环境,完善市场机制,从而带动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改善基础设施和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力求把临沂的事情办好,为全省大局做出贡献。

 

  数据解读国家中、东部政策差异


  据了解,国家对中部、东部地区扶持政策差异主要表现为投资补助比例和标准方面,中央对中部地区投资补助比例和标准明显高于东部;扶持范围不同,中央部分专项仅支持中、西部地区;配套资金比例不同,中部地区地方财政配套资金明显低于东部。


  农业农村:


  农村饮水安全、大中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水土流失重点治理4类工程,国家对东部、中部地区分别补助总投资的30%和60%;农村沼气工程分为户用沼气和大中型沼气两种,国家对东部、中部地区户用沼气建设分别补助1000元/户和1200元/户,对大中型沼气建设分别补助总投资的25%和35%;农产品质检体系建设工程,国家对东部、中部地区分别补助总投资的1/3和2/3;林木种苗工程和油料基地建设项目,中央与地方配套比例中部地区分别为6:4和1:0.5,东部地区分别为4:6和1:1。


  社会事业:


  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国家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等16个专项,国家对东部地区的补助比例为30%左右,对中部的补助比例为60%左右;县级图书馆、文化馆维修改造专项,根据馆舍面积大小,国家对东部和中部地区分别给予10万元-30万元、15万元-60万元不等的资金支持;边远艰苦地区农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工程等27个专项,国家仅对中西部地区给予支持。


  基础设施:


  国家对东部、中部地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按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和50%比例补助;国家对东部、中部、西部地区廉租房建设的投资补助,分别为每平方米200元、400元和500元;对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的投资补助,东部地区每户1万元、中西部每户1.3万元;农村危房改造中,2010年中央把农村危房改造试点范围扩大到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补助标准约为每户6250元。

 

  能源交通:

 

  煤矿安全改造项目中央补助资金与地方财政配套资金的比例,中部地区是1:0.4,东部是1:0.8;农村公路改造工程,中央预算内补助中部地区25万元/公里、东部10万元/公里,2010年以后只安排中西部省份,东部省份一直没有安排;农村电网升级改造项目,中央预算内补助资金只安排中西部地区。

 

  节能环保:

 

  节能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东部、中部地区比例大体按总投资的8%和10%安排;城镇污水垃圾处理项目,大体按东部地区不超过总投资的30%、中部40%-45%补助;城镇污水管网项目,东部和中部地区分别补助40%、60%;污染物减排专项资金,国家对东部、中部地区分别按照40%和60%的比例补助。

 

(责任编辑:宁宁)
分享到:
网友评论更多>>
已有0条评论,共0人参与,点击查看详情
登录(请登录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点击换图
相关阅读:
2019-06-19
2019-06-19
2019-06-19
2019-06-19
2019-06-19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稿件合作 |  人才招聘 |  网站建设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咨询电话:0539-6012989 举报邮箱:info@linyi.com Copyright ©2026 临沂市拓普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许可证编号:鲁B1.B2-20150019 备案号:鲁ICP备090062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