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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农村困难群众如何申请低保?
  • 临沂网
  • 2011年09月27日16:29
  • 琅琊网
  • 503次

  近日,沂南县的李女士拨打热线8966111咨询:我大姨家住农村,去年姨夫因脑血栓偏瘫,丧失了劳动能力,现在家庭情况非常困难,我大姨想为姨夫申请低保,但不知道农村困难群众申请低保的条件是什么?具体程序是怎样的呢?记者咨询:

 

  26日,记者就李女士的问题咨询了市民政局低保科。

 

  低保科的工作人员表示,申请农村低保待遇,必须同时具备以下2个条件:1、户籍所在地为农村,并持有户籍所在地常住居民户口;2、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政府公布的农村低保标准。

 

  其中,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是指具有法定赡养和抚(扶)养关系、户籍在一起并长期共同生活的成员。主要包括:(1)夫妻;(2)父母与未成年子女或丧失劳动能力、收入无法维持基本生活的成年子女,户口已迁出本地的在校大中专学生;(3)祖父母(外祖父母)与父母双亡的孙子女(外孙子女)等等。

 

  具体程序为:个人申请、村(居)评议推荐、乡镇(街道)审核、县级民政部门审批、三榜公示、社会化发放。

 

(责任编辑:宁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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