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号:
密码:
还没有账号?注册
返回首页 生活 美食 亲子 婚嫁 | 人才 招聘 求职 指南 | 房产 楼盘 租房 装修 | 汽车 导购 优惠 评测 | 物流 公司 货源 车辆 | 沂蒙 | 登录  注册
当前位置:首页> 沂蒙>正文
电视报道“性奴案”被指误用律师肖像(图)
  • 临沂网
  • 2011年09月27日09:06
  • 中国新闻网
  • 489次

  北京市连纵律师事务所官网上公布的王金肖像照(上图)。酷6网上,可搜到山东台《生活帮》栏目对“性奴案”的报道(下图)。

 

 

  (记者陈博)山东电视台生活频道《生活帮》23日报道“洛阳性奴案”疑犯李浩时,被指误播了北京律师王金的肖像照片。昨日,王金称,此事给他造成很大困扰,已多次联系该栏目和山东电视台,要求道歉。对此,《生活帮》栏目客服表示,将反映给负责人核查此事。

 

  律师称报道误用己照

 

  日前,河南洛阳警方破获“性奴案”,洛阳市技术监督局执法大队工作人员李浩在购买的地下室内挖地窖,先后囚禁6名歌厅女子,其中两名女子被杀害。

 

  昨日,北京市连纵律师事务所王金称,9月24日,突然有很多朋友告诉他,前一晚山东电视台生活频道《生活帮》报道洛阳性奴案,节目解说“犯罪嫌疑人李浩”时播出来的却是他的照片。

 

  “我立马上网查看,发现这段视频已登上了百度新闻视频的首页。”王金说,他立即联系了《生活帮》栏目和山东电视台办公室,但对方此后再无下文。

 

  王金称,昨日,一名栏目组人员联系他,但既没就报道作出合理解释,也没说如何处理。“我要求该栏目在节目中正式道歉,同时向我书面道歉,并撤掉网上视频,消除影响。”

 

  视频画面和律师照相似

 

  昨日,在优酷、酷6、土豆等网站上,都能搜索到这条名为《记者报道“性奴”案 被指侵犯“国家机密”》的视频报道。报道时长2分26秒。在第27秒时,画面中出现一张红底的证件照,同期声为“据河南洛阳警方介绍,洛阳市技术监督局执法大队工作人员李浩,在购买的地下室……”在1分零3秒时,这张照片再次出现,同期声为“洛阳警方在接到报案48小时后,将试图外逃的李浩抓获。”

 

  不过,由于照片被放大,清晰度并不高。但与北京市连纵律师事务所官网上公布的王金肖像照对比,两张照片极其相似。

 

  栏目组表示将核查此事

 

  昨日,《生活帮》栏目官网上,这期视频已无法打开。记者致电《生活帮》栏目热线,一名客服负责人称,客服部门和记者部、电视台办公室不在一起,其表示,记下记者手机后会立即反映给节目负责人核查此事。不过,截至发稿时,记者尚未收到该栏目的回应。
 

(责任编辑:小雯)
分享到:
网友评论更多>>
已有0条评论,共0人参与,点击查看详情
登录(请登录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点击换图
相关阅读:
2012-05-03
2012-05-03
2012-04-24
2012-04-19
2012-04-18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稿件合作 |  人才招聘 |  网站建设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咨询电话:0539-6012989 举报邮箱:info@linyi.com Copyright ©2026 临沂市拓普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许可证编号:鲁B1.B2-20150019 备案号:鲁ICP备090062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