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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名顶替牵出离奇案中案
  • 临沂网
  • 2011年09月25日10:55
  • 东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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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年前的2002年,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一纸判决书,将河南农民“唐建敏”送上刑场:抢劫罪,敲诈勒索罪,数罪并罚,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随后,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唐建敏”的生命静止在这一年的,6月6日。

 

  然而,就在一个多月后,在他的老家,河南省淅川县厚坡镇前河村的村民们却发现:“唐建敏”竟然活着回来了!!死囚“复活”,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表弟冒名犯罪被处刑

 

  “唐建敏”枪决后的一个月,突然出现在家乡,让所有人震惊。死囚“复活”,这让村支书李明占觉得非常荒唐:

 

  李明占:活着是肯定活着。今年6月他还在家里盖房子呢。真是有点荒唐!我是支书,我都干了30几年支书了。

 

  直到今天,这个活着的唐建敏依然带着老婆和孩子,在北京打工。而当一篇题为“湖北一死囚枪决9年后仍在正常生活”的新闻在网络疯传后,23日,湖北省高院正式做出回应,谜底揭晓:罪犯张文华冒充“唐建敏”之名,抢劫、敲诈勒索。原来,死的人,名叫张文华。老支书李明占这样解释两人的关系:

 

  李明占:他们的关系是姑表兄弟,他的表弟可能是用的他的身份证。让唐建敏去维权,他也不去,他不去咱们也没有办法,所以这个事就扔在那儿了。

 

  由此我们终于慢慢摸清案件的大致轮廓:2001年张文华用自己照片,以表哥唐建敏之名,办理身份证。2002年,张文华因抢劫被捕,并以表哥的名字受刑。2005年,他被枪决三年后,公安机关终于查清,他的真实身份。中国政法大学刑事诉讼法教授洪道德:

 

  洪道德:如果像当地的公安机关所说的那样,他们当初还是去核实了张文华的真实身份的话,如果这个核实工作做了的话,那么我认为,他们还是做到了核实被告人身份的诉讼上的责任的。

 

 

    但是到了05年的时候,当地法院已经查明,以唐建敏身份执行死刑的这个罪犯,他的真实名字叫张文华,当地司法机关秘而不宣,我觉得这个地方是一个比较严重的错误,他应当及时出一个裁定、更正。

 

  死无对证的“案中案”

 

  一个人,两个名字,两种身份。果然,这样的错位让案件的发展走向另一个极端:出现“案中案”。原来,张文华曾在1997年涉嫌杀害原襄樊市传染病医院职工李峻,负案在逃。从张文华到唐建敏,从杀人案到抢劫案,从襄樊到宜昌。同一个人,编造了两种人生,也彻底改变了另一个人的生命轨迹。而这一切,竟然来自一封张文华自己发出的举报信。

 

  “敬爱的公安领导,我叫张文华,这起杀人案是我和徐浩干的。他说要做人上人,就得胆大,杀人练胆。他计划要杀好多人……”这是张文华1997年杀人后在逃亡路上,写给湖北襄樊市樊城区公安局的一封举报信。这封信中,他举报了同伙——徐浩的名字。

 

  今年69岁的赵克凤是徐浩的妈妈,她说:

 

  赵克凤:我知道我儿子没有杀人,我也知道我儿子是冤枉的,我经常去看我儿子,我儿子实在太冤枉了,那个判决书前后矛盾。

 

  由于张文华的举报,1999年,襄樊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徐浩故意杀人罪,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徐浩不服,上诉,两个月后,湖北省高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如今,徐浩仍在监狱服刑,喊了十几年“冤枉”的他,一直等待张文华有一天“落网”,还自己一个清白。殊不知,在他被捕的第三年,张文华已经以另一个名字“唐建敏”被枪决。同一个人,两个名字,他为自己编造了两段人生,一段是以杀人罪在逃的张文华,一段是以抢劫罪和敲诈勒索罪被枪决的“唐建敏”。也因此,“徐浩杀人”,无人对质,成为一桩身后疑案。

 

  徐浩的舅舅赵培成提出案件审理的三个疑点:

 

  赵培成:这些证人都是听说,真正的看到杀人的,证明时间地点的,没有。法院一审二审开庭,实际上没有一个证人到庭,一审二审的判决书上,时间、地点、文字,证人的人数统统是对不上号的。

 

  徐浩妈妈赵克凤,如今住在医院。儿子被判刑后,她就开始上访之路,从襄樊到北京,直到她在河南,见到“唐建敏”的村支书李明占时,才最终证实,张文华已经用了另一个名字,被枪决,死无对证。

 

  一人喊冤至今

 

 

    赵克凤的坚持没有换来让她满意的结果。而据了解,湖北省有关部门也正在介入调查此事。记者昨晚八点多,先后拨通湖北宜昌市公安局、湖北省政法委和湖北省高院的宣传负责人电话,试图了解调查的最新进展,但是,并没有成功:

 

  记者:您好,我是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记者。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张文华案的一个最新说法,有一些问题想请教一下您,您看可以吗?

 

  公安局:很抱歉,因为这个事我也很想回答你,但不是由我们宜昌市公安局这边单独在组织,您最好联系省政法委或者是省高院,比较好。

 

  政法委:这个事情现在主要是省高院在负责,政法委没有参与。我建议你们还是联系他们宣传处。

 

  高院:我不知道这个事情呢,因为我不在家,我不知道这个事。

 

  前后14年,一人被冒名顶替,一人处以极刑,一人至今喊冤。案件已结,但今天的结局似乎并不能让人满意。中国政法大学刑事诉讼法教授洪道德:

 

  洪道德:从现有的公开报道的信息来看,当初在以故意杀人罪对徐浩进行定罪处罚的时候,仍然谈不上“证据确实充分”里面的三个要求:第一,每一个犯罪事实都有证据证明,第二,每一个证据都有犯罪事实证明,第三,这些证据形成一个链条,排除了这个案件的各种合理怀疑。所谓的被告人徐浩,始终不承认自己有犯罪行为,又没有在犯罪现场找到确凿证据,总之,举报信里所讲到的犯罪事实犯罪过程,都不能进行印证。

 

  在采访的最后,徐浩舅舅赵培成坚持要求记者记录下这样一段话:

 

  赵培成:我代表我姐姐说说,哪怕是在判决书上,或者是在卷宗上,对我们能证明一句完整的“徐浩杀人”,(我们)永远不再上诉!

 

  在23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做出的正式回应中,我们注意到一段话:“将以坦诚的态度欢迎社会对审判工作的监督。”有关事件的进展,中国之声,将持续关注。

 

 

(责任编辑:解翔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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