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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开展《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宣贯工作

  临沂网讯  为全面把握《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在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以及责任追究等方面的新要求和新规定。临沂市精心组织,采取多种措施开展《办法》的宣贯,引导各级有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对《办法》认真加以贯彻落实。
 

    一是该市的宣贯会按照“分级宣贯”原则,分四个层面开展:结合市安监局局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扩大学法范围,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开展宣贯;对县区安监局分管领导、法规科科长、负责事故调查的有关人员进行宣贯,对市安委会成员单位有关人员进行宣贯,以上两个层面合并进行;对市管企业开展宣贯。各县区要参照市里方案,自行组织辖区内有关单位和企业的宣贯,真正使他们全面掌握《办法》的深刻内涵,尤其是涉及事故报告、应急救援和责任追究的内容。
 

    二是该市以安全生产培训为平台,开展《办法》的宣贯。各级培训机构把《办法》的宣贯列入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计划,并作为考试的内容。
 

    三是市安监局各科室、单位充分利用到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执法监察或者服务的时机,宣传《办法》的有关知识,增进广大职工对《办法》的了解,增强职工的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四是在《临沂安全生产》杂志、临沂网、市局网站等全文刊登《办法》内容,通过“行风热线”节目广泛宣传《办法》。各县区也通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报纸、杂志等媒体,广泛深入地宣传《办法》,使全社会关注事故报告和查处工作,真正使《办法》家喻户晓、人尽皆知,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通讯员 赵付国

(责任编辑:小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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