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农村公益事业出新规 每人每年筹资不超15元
- 临沂网
- 2011年09月04日0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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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日,记者获悉,山东省政府近日出台了《山东省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要求10月1日起正式施行。管理办法中规定,凡村内兴办村民直接受益的集体公益事业,需要村民出资出劳的,必须采取一事一议方式。
筹资筹劳标准实行上限控制,我市每人每年不得超过15元;所筹劳务每个劳动力每年不得超过10个工日。村民可以自愿以资带劳,但不得强行要求村民以资代劳。
管理办法中明确,筹资筹劳适用于村内小型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村内道路修建及维护;村内绿化、植树造林;村内安全饮水工程;村容村貌整治、环境卫生文化体育设施建设;农业综合开发有关的村内土地治理项目以及村民认为需要兴办的其他集体生产生活公益事业项目等,财政支出项目不列入筹资筹劳范围。
管理办法中还规定,开展一事一议项目一年内不得超过一次,所需筹资筹劳原则上按年度筹集。
记者吴昊
(责任编辑:小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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