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号:
密码:
还没有账号?注册
返回首页 生活 美食 亲子 婚嫁 | 人才 招聘 求职 指南 | 房产 楼盘 租房 装修 | 汽车 导购 优惠 评测 | 物流 公司 货源 车辆 | 沂蒙 | 登录  注册
当前位置:首页> 沂蒙>正文
临沂市民家属院里养猪10年 四邻深受其扰
  • 临沂网
  • 2011年08月26日09:35
  • 琅琊网
  • 822次

藏身于家属院内的养猪场。


藏身于家属院中的养猪场。

 

  兰山城管执法分局的执法人员正在给张某开《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为赚钱贴补生活,一市民在家属院里开起了养猪场,10年来左邻右舍深受恶臭困扰。25日上午,经过记者联系,城管执法部门责令其3天内拆除猪舍,处理掉12头猪。

 

  8月25日上午,家住兰山区印染厂家属院的刘先生反映,有一户居民在楼下养了十几头猪,蚊蝇滋生,恶臭扑鼻,附近居民平时都不敢开窗子。这个养猪场藏身家属院内已有10年,严重污染了居民的生活环境。

 

  记者赶到位于市区银雀山路与工业大道交会处的印染厂家属院,拐进家属院东南角时,一股猪粪味便扑面而来。记者走近一看,这里有一个用石棉瓦和砖头砌成的猪圈,面积有二三十平米,分成东西两间,每间猪圈里养着6头猪。

 

  “猪圈正对着的楼房平时都不敢开窗,恶臭味随着风吹进房间,很久都不能消散。”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女士告诉记者,这家住户不但把养猪场开在家属院内,还养了狗来护圈,至今已经有10年了。

 

  另一户居民告诉记者,他们曾考虑向有关部门反映这个问题,但考虑到跟养猪人一家都是邻里,就作罢了。

 

  记者找到这家养猪场的主人张某,他告诉记者,自己家庭比较困难,老伴是退休职工,自己也没啥收入,如果不养猪,全家人就靠老伴1000多元的退休金生活。

 

  接到记者反映的情况后,兰山城管执法分局城管人员赶到现场。银雀山执法所四中队的王利军表示,小区内不允许私自养家禽、牲畜,张某也承认了自己的错误行为。

 

  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执法人员对张某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限期3天处理掉所有生猪,拆除私自搭建的棚厦,如逾期不改正,执法人员将处以罚款。

 

(责任编辑:宁宁)
分享到:
网友评论更多>>
已有0条评论,共0人参与,点击查看详情
登录(请登录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点击换图
相关阅读:
2019-06-19
2019-06-19
2019-06-19
2019-06-19
2019-06-19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稿件合作 |  人才招聘 |  网站建设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咨询电话:0539-6012989 举报邮箱:info@linyi.com Copyright ©2026 临沂市拓普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许可证编号:鲁B1.B2-20150019 备案号:鲁ICP备090062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