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临沂网
- 2011年08月06日1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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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南一男子因生意经营不善,“爱车”没钱加油,经常“光顾”偏远位置的加油站,加完油后不付款,趁加油站工作人员不备突然驾车逃离,抢夺作案14起,涉案价值2万余元。8月3日,山东省沂南县公安局刑侦大队经过4个多月的缜密侦查,破获系列抢夺加油站汽油案,抓获犯罪嫌疑人王某。
2011年3月2日凌晨4时20分,一辆黑色尼桑轿车驶入沂南县青驼镇某加油站加油,眼看油箱内油就要加满,油枪还没从油箱中拿出,轿车便强行开走,致使油枪落在地上仍在喷油……
2011年3月18日凌晨2时许,沂南县公安局110接警中心电话急促响起:十分钟前,沂南县岸堤镇某加油站内被抢夺汽油40公升……
案件发生后,沂南县公安局高度重视,局长马成连要求刑侦大队全力破获此案,早日给受害人一个交待,还百姓一片安宁。该局从刑侦大队抽调精干力量成立专案组展开调查,同时各辖区派出所向加油站点发放预警提示,加强重点时段的巡逻防控,严密防范此类案件的发生,力争当场抓获犯罪嫌疑人。
就在侦破工作紧锣密鼓进行时,2011年4月2日凌晨3时许,一名男青年驾驶一辆遮挡车牌的黑色尼桑牌轿车,窜至沂南县铜井镇某加油站,将油箱内油加满后,又将事先准备好的六个塑料桶(25公升/桶)让加油站工作人员加油,加满五桶汽油搬到轿车后备箱后,趁加油站工作人员专心往第六个塑料桶内加油之机,驾车逃走……
作案分子顶风作案,十分猖獗,让专案组民警憋足了一股劲,不破此案,誓不收兵。民警通过走访调查当事人、调取案发现场监控资料等工作,认定数起抢夺加油站汽油案均系一人所为,并确定了“以车找人”的侦查思路。经过4个多月的艰苦奋战,专案组最终于2011年8月3日锁定犯罪嫌疑人王某,并在沂南县城一出租房内将其抓获,王某平日驾驶的黑色尼桑牌轿车就停放在出租房胡同口,租住房内还有5桶汽油,可谓人赃俱获。
今年32岁的王某这两年做生意赔了本,已无能力养车,连油都加不起了,于是他想起了歪门邪道,第一次抢夺加油站汽油让他尝到了甜头,一直到被抓获归案,王某开着自己的车,加着不花钱的油,逍遥自在。抢夺屡次得手后,他的胆子越来越大,手段也越来越高明,除了用迷彩布遮挡车牌外,每次作案均戴帽子、墨镜和手套,且作案时间多选在凌晨,作案地点都选在位置偏远的加油站,路上车少人稀便于逃跑。
目前,警方已核实14起抢夺加油站汽油案,涉案价值2万余元,犯罪嫌疑人王某已被刑事拘留。
据办案民警介绍,被抢加油站往往只有一名职工守夜,且多为女性,遇有突发情况时很难应对,致使作案分子屡屡得手。在此警方提醒加油站业主要提高防范意识,夜间尽量安排两名以上男性工作人员值班,建议在夜间加油时可采取先收钱再加油的方式,以防范此类案件的发生,如一旦发生抢夺、抢劫等案件,要及时拨打110报警。
来源:琅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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