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临沂网
- 2011年08月05日08:28
- 968次
核心提示:7月13日,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以马绿家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作出终审裁定:驳回马绿家等人的上诉,维持原判。首犯马绿家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其他25名成员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其中8人刑期在10年以上。7月26日,涉案罪犯全部被投送监狱执行刑罚。
这是临沂市公安机关摧毁的首个跨地区重大涉黑犯罪集团。这个长期盘踞在临沂、日照等地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并公然与执法部门对抗,严重破坏政治、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终被摧毁。
.jpg)
“黑老大”马绿家接受审判。
公司是合法“外衣”吸纳痞霸成立黑恶集团
马绿家,男,43岁,回族,小学文化,罗庄区盛庄办事处花埠圈村人,“临沂绿家运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2004年5月8日,马绿家因聚众冲击国家机关、非法拘禁两项罪名被兰山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2005年2月8日经法院裁定假释。假释期内,马绿家反而变本加厉,开始与部分违法犯罪人员勾结串联,从事黑恶犯罪活动。
2006年7月25日,马绿家注册成立“临沂绿家运输有限公司”,从此便以该公司为合法“外壳”,不断纠集、吸纳其亲属和部分霸痞分子加入公司为其效命。该公司先后非法制作了8种“绿家运输”回文标识牌向社会公开发售,吸纳大批货车“挂靠”其公司,每月收取费用。案发前,马绿家犯罪集团已累计非法收取“管理费”、“保护费”近2000万元,积累了强大的经济实力。该组织成员分工明确、等级分明,定期发放工资和奖金,有统一的服装、食宿点和作案工具。
私设“检查点”收取保护费敲诈欺压无辜群众
为了逼迫更多的货车加入“绿家运输公司”,达到垄断货运线路的目的,马绿家带领手下以打砸、威胁等手段在河东、罗庄、莒南等地上路“巡查”。并在岚济路沿线收费站附近私设“检查点”,对未“挂靠”绿家运输公司或欠交“管理费”、“保护费”的车辆予以“惩治”。4年时间内疯狂作案百余起。
2009年12月15日中午,莒南县王某等人分别驾驶翻斗车行至罗庄区沂河南大桥时,被马绿家犯罪集团成员王克轩、赵率率等人拦截并殴打,车辆被扣押至罗庄区湖北路,胁迫每辆车交保护费12000元未果后,又扣押上述车辆。5天后车主张某被迫交现金4000元,其余4辆车各交现金7000元后被放行。王某、韩某等人为跑临沂至日照线路,被迫再次加入“绿家运输公司”,并交纳保护费10000余元。
2010年5月6日下午,莒南县岳林(化名)驾驶货车行至罗庄区南桥附近,马绿家犯罪集团成员马自明、徐涛以欠保护费为由拦截,车主岳林与马绿家的妻子孙宝丽电话联系,保证于次日交9000元后方被放行。次日,岳林在日照香港路农村信用社给孙宝丽提供的银行账号打款9000元。
……
据办案人员介绍,“绿家运输公司”逐步控制了临沂至石臼港、岚山港等线路的重型运输行业,挂靠车辆车主以现金方式在几年间汇入马绿家、孙宝丽账户的款额共计680笔,共计790万元。
.jpg)
26名成员接受审判。
悬挂“绿家”回文标识牌不服从执法机关管理
马绿家黑社会性质组织最惯用的伎俩就是始终以少数民族身份为保护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一旦与汉族群众发生利益冲突或被政府执法部门查处,便极力将问题向“民族矛盾”方面贴靠,对执法人员进行讹诈、进行人身攻击,将普通法律行为扭曲、上升为“民族问题”,进而目无政府,煽动冲突,借机寻衅滋事、聚众冲击国家机关。
2010年5月1日,“绿家公司”一辆翻斗车在206国道莒县夏庄镇马坡路段自燃,马绿家安排集团成员闫超与赵福亮等人驾厢式货车前往。当日23时许,徐州市张某、阚某夫妇驾驶货车行至该路段,被从后面驶来的李某驾驶的集装箱半挂车刮擦。闫超与随后赶到的马一强、李兰营、徐涛等人遂将上述两辆货车扣押,威胁、殴打张某、阚某夫妇和李某。马绿家闻讯后指使手下赵率率前往,张某、阚某夫妇报警后,赵率率等人拒不服从莒县交警大队民警处置,围堵莒县交警大队,扬言“整死”执行任务的交警,后索要张某现金10800元,索要李某现金12000元。他们还以轮胎爆破为由讹诈莒县公路局,获得赔偿2万元。
疯狂冲击公安机关遇到强手走向灭亡
马绿家犯罪集团的恶行,引起了公安机关的高度关注。而2010年6月1日双方的一次正面接触,使该犯罪集团加速走向了灭亡。当日13时许,马绿家犯罪集团成员文永刚驾驶“绿家公司”货车沿岚济路行到莒南收费处时,强行闯卡逃窜,被收费站及交通稽查工作人员截获后,拒不服从处理。莒南县公安局板泉派出所民警将文永刚依法传唤到派出所调查。
马绿家闻讯后纠集手下前往板泉派出所,驾车堵住派出所大门,冲进派出所将同伙文永刚从民警手中抢出欲强行带走。板泉派出所教导员张为卓查看遮挡号牌的别克轿车时,被徐涛扼住颈部推开。马绿家指使徐涛等人抢夺在现场录像的派出所副所长李鸿宇的摄像机,徐涛、张守鹏遂殴打李鸿宇并抢夺摄像机,张守鹏将摄像机夺下摔毁。马绿家等人声称“砸派出所”、“砸收费处”。随后,马绿家带领众喽啰驱车到岚济路莒南收费处,分别堵住收费处的三个通道,到办公楼起哄闹事导致交通运输秩序一时瘫痪。
接到报警后,莒南县公安局局长孙中华亲自带领70余名民警赶赴现场,与刚打砸完的马绿家一伙迎面相遇,遂将马绿家等13名犯罪嫌疑人当场控制。在获知头目马绿家等人被抓获后,该犯罪集团的其他骨干分子立即赶往莒南增援。第一批增援者刚刚到达即被当场全部拿下,第二批人在半路上听说后,吓得没敢到现场。
走访群众200余人形成卷宗4000余页
在查明当日事实后,公安机关将马绿家等13名犯罪嫌疑人于当日全部刑事拘留。参战民警顶着种种压力,冲破重重阻力,足迹遍布岚济公路两侧的家家户户,走访调查群众200余人,形成卷宗66卷,4000余页,誓将案件办成“铁案”。
临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此案,专门召开联席会议进行研究,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签批,要求公安机关彻查此案。我市公安机关迅速成立“6·01”专案组,从市公安局和有关公安分局、县公安局抽调专门力量,对马绿家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进行缜密侦查。
时任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洪海代表市委、市政府亲临莒南指导案件侦查工作,看望慰问专案民警。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局长张春义,市公安局副局长赵波等领导多次亲临一线,指导、协调专案侦查,要求一定要把案件办成“铁案”。经过日夜调查取证,“绿家运输”公司的其他成员也相继落网。
经公安机关调查及法院审理,该犯罪集团涉及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抽逃出资罪、保险诈骗罪、窝藏罪等7个罪名。2010年12月30日,莒南县人民法院对以马绿家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一审宣判。一审判决后,马绿家等被告人不服判决,向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经过审理,认为此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维持原判。消息传来,广大干部群众尤其是货运经营者、货车司机拍手称快。
2011年1月30日,中共临沂市委、临沂市人民政府下发《关于表彰“6·01”专案办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决定授予莒南县公安局“‘6·01’专案办理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并记集体二等功;授予孙中华、王世强、王军朋、魏茂友等同志“‘6·01’专案办理工作先进个人”称号,并记个人二等功。
山东省“打黑办”得知马绿家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一审宣判后,专门向临沂市“打黑办”发来贺电,称“这是临沂市也是全省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的又一重大战果”。
马绿家犯罪集团成员判刑情况:
1、首犯马绿家判处有期徒刑20年,罚金12万元(刑期自2010年6月1日起至2030年5月30日止);
2、被告人孙宝丽(女,31岁,汉族,马绿家之妻),判处有期徒刑10年;
3、被告人马自明(男,24岁,回族,马绿家大女婿),判处有期徒刑13年;
4、被告人马自蛟(男,20岁,回族,马绿家二女婿),判处有期徒刑13年;
5、被告人马一强(男,20岁,回族,马绿家长子),判处有期徒刑10年;
6、被告人王克轩(男,38岁,汉族),判处有期徒刑11年6个月,罚金1万元;
7、被告人赵率率(男,23岁,汉族),判处有期徒刑16年;
8、被告人季文亮(男,27岁,汉族),判处有期徒刑12年6个月;
9、被告人孙艳彬(男,38岁,汉族),判处有期徒刑8年,罚金2万元;
10、被告人徐涛(男,24岁,汉族),判处有期徒刑12年;
其他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至7年,该犯罪集团违法所得3950850元,作案工具一宗,全部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来源:琅琊网
- 热点推荐
- [物流]
- 中国快递的转型升级与物流园区的生态构建
- [婚嫁]
- 威廉王子与梅根闺蜜担任哈里王子婚礼伴郎伴娘
- [美食]
- 低碳水化合物和低脂饮食减肥效果相当
- [亲子]
- 如何给6个月以后的宝宝逐渐添加辅食?
- [汽车]
- AMG未来仅提供四驱车型 GT四门版将配插混系统
- 更多>>
咨询电话:0539-6012989 举报邮箱:info@linyi.com Copyright ©2026 临沂市拓普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许可证编号:鲁B1.B2-20150019 备案号:鲁ICP备0900627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