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临沂网
- 2011年04月29日09:42
- 214次
4月27日,临沂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举行。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第一副主任朱绍阳,副主任于中华、杜甲普、祖卫东、冯安,秘书长朱玉良及委员共40人出席会议。冯安主持会议。
上午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会议首先通过了本次常委会会议议程。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全市住房保障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全市法院商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视察组关于视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了人事任免案的说明;书面印发了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精神传达提纲,关于提请许可对一名市人大代表采取刑事拘留措施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的说明及决定(草案),市人大常委会视察组关于视察全市粘土砖厂治理整顿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大法制委关于全市法院商事审判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
会议进行分组审议。
下午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会议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市住房保障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草案)。会议认为,全市住房保障工作成效大、亮点多,许多工作走在了全省乃至全国的前列,但仍存在一些需重视和解决的问题,建议市政府要把建立和落实完善的基本住房保障制度、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作为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的重要职责来落实。要加大协调力度,进一步完善落实各项配套措施;强化工程监管,进一步提高工程质量和建设水平,切实把我市的保障性住房建成惠民工程、德政工程、安居工程和放心工程;创新工作模式,进一步健全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尽快让困难群众居有定所、安居乐业。
会议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市法院商事审判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草案)。会议指出,我市商事审判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各种利益纠纷更加错综复杂,商事审判面临的任务也会更加繁重,建议我市法院系统要围绕大局,公正司法,进一步发挥商事审判职能作用;完善机制,创新方法,进一步提升商事审判质量效率;抓好队伍,增强素质,进一步提高商事审判工作水平;加大宣传,延伸服务,进一步优化商事审判外部环境。
会议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许可对一名市人大代表采取刑事拘留措施的决定(草案);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案,朱绍阳颁发了任命书。
市政府副市长宋培杰,市政协副主席杨爱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亓宗宝,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振忠,市政府秘书长钱迎伟,3名市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各工作部门负责同志,市直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各县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记者 孙爱娜
来源 琅琊网
-
相关阅读:2019-06-192019-06-192019-06-192019-06-192019-06-19
- 热点推荐
- [物流]
- 中国快递的转型升级与物流园区的生态构建
- [婚嫁]
- 威廉王子与梅根闺蜜担任哈里王子婚礼伴郎伴娘
- [美食]
- 低碳水化合物和低脂饮食减肥效果相当
- [亲子]
- 如何给6个月以后的宝宝逐渐添加辅食?
- [汽车]
- AMG未来仅提供四驱车型 GT四门版将配插混系统
- 更多>>
咨询电话:0539-6012989 举报邮箱:info@linyi.com Copyright ©2026 临沂市拓普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许可证编号:鲁B1.B2-20150019 备案号:鲁ICP备0900627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