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临沂网
- 2011年08月03日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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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天从公安部获悉,公安部已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开展来历不明儿童集中摸排行动,要求各地组织民警对本辖区实有人口中来历不明的儿童进行一次全面摸排,非亲生儿童等13类儿童被列为重点摸排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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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8日,广西公安厅披露“6.8”特大跨国拐卖儿童案详情。图为民警解救出被拐儿童。
以户籍等信息为线索
在昨天举行的侦破特大拐卖儿童犯罪案件座谈会上,公安部部长孟建柱指出,儿童是维系一个家庭的重要纽带,关系到一个家庭的和睦幸福。各级公安机关要把群众当做亲人,切身体会父母对孩子无法割舍的亲情,进一步加大打拐力度,做到拐卖儿童案件一天不破就一天不放弃侦查,被拐儿童一天未找到就一天不停止查找,坚决不让一个“人贩子”漏网。
记者了解到,为查找失踪被拐儿童,积极回应群众的期待,公安部在进一步深化打拐专项行动的同时,已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开展来历不明儿童集中摸排行动,要求各地组织民警对本辖区实有人口中来历不明的儿童进行一次全面摸排,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查找、解救更多被拐儿童。
公安部要求,对其中疑似被拐卖儿童的,要采集生物检材经刑事技术部门检验后,录入全国打拐DNA信息库比对,查找其亲生父母。要求各地从户籍管理、学籍管理、收养登记、人口计生、卫生防疫、群众举报等信息入手,以未办理户籍登记的儿童等13类儿童为重点对象开展摸排,确保一个不漏。
目前,各地集中摸排工作正在进行中。
破两起大案救103人
此外,在昨天的座谈会上公安部还公布,截至8月1日17时,公安部直接指挥破获的“2・21”、“6・8”两起特大拐卖儿童犯罪案件,共抓获拐卖犯罪嫌疑人409名,解救被拐儿童已经增至103名。
据介绍,经过近6个月的缜密侦查和艰苦细致的工作,7月15日、20日,公安部统一指挥,广西、广东等14省区公安机关联手作战、同步收网,相继破获两起特大拐卖儿童犯罪案件。目前已抓获犯罪嫌疑人409名(本报曾报道),截至8月1日,解救被拐儿童已经增至103名。
这13类重点摸排对象为:1、未办理户籍登记的儿童;2、非亲属关系申报办理户口的儿童;3、与家庭成员户籍地址不在同一地市的儿童;4、落户时间与出生时间相差较长的儿童;5、街头流浪、乞讨、卖花、卖艺的儿童;6、被强迫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7、民政部门福利、救助机构内的儿童;8、办理收养登记的儿童;9、无出生记录或涉嫌伪造、变造出生记录的儿童;10、卫生部门有防疫登记但无户籍登记的儿童;11、计生部门掌握的非亲生儿童;12、教育部门有入学登记但无户籍登记的儿童;13、群众检举的来历不明儿童。
贩卖儿童犯罪成本低 致案件泛滥蔓延
如果在一个村庄里,大家都知道有一家的孩子是买来的、是拐卖的,这家人不会受到指责;家里没有儿子就买一个儿子,家里多一个人,这家人不会感到羞耻。
为什么这种买卖行为,能够得到这么多村民的默许呢?为什么那么多人都可以视这种买卖是平常的呢?
“买方的存在是打拐屡打不绝的主要原因之一。”公安部刑侦局副局长刘安成在接受媒体记者采访时说道。而一条经济利益链也使得卖方不惜铤而走险贩卖儿童。
经济利益账:成本低利润高
采访中,办案民警跟记者算了一笔账:“阿章”和“阿兰”从越南花1.7万元买一个孩子,扣除路费、人工等成本,她们能赚6000元到1万元,有时甚至更多,因为如果是男孩子,就可以卖更高的价钱。她们把婴儿转手卖给广东的一些人贩子,一般开价是2.7万元到3万元。
据了解,即使是用摩的带他们走小路、避开边检站,摩的司机一次也能拿到500元。这些人贩子层层转手之后,一个孩子最高价曾卖过5万元。
买卖根源:有买方就有卖方
从公安机关当前办案所掌握的情况来看,拐卖儿童犯罪在个别农村地区比较严重,如何摸排更多案件线索是当务之急。
“买方的存在是打拐屡打不绝的主要原因之一。”目前,中国的法律规定,凡是收养被拐儿童的家庭,对被拐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不追究其刑事责任。
“再加上我国贫困地区、农村地区的群众的法律意识淡薄,以及我国传统的"养儿防老"、"儿女双全"、"子承家业"等思想的存在,使得我国存在一定的买卖儿童的恶习。另一个原因是买儿童的犯罪成本不高,也助长了此类犯罪的蔓延。”办案民警如是说。
打击买家:符合条件的买主要问责
据悉,在2010年3月,公安部、司法部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出台了相关意见,可以追究部分符合相关条件的买主责任,这些条件也被出台的相关司法解释列明。
不久前,具有多年打拐经验的公安部打拐主任陈士渠则从立法角度建议,对于“买主明知儿童是被盗抢拐卖的”这种情况,应该追究买主的刑事责任,进一步打击买方,压缩拐卖犯罪的源头需求。
办案民警告诉记者,过去,对一些暂时找不到亲生父母的孩子,警方从人性化的角度考虑,还将孩子暂留在养父母家。现在,为了打击买方市场,公安部已经明确表示,在通过DNA比对找到亲生父母前,儿童一律由民政部门暂时统一安置,不得留在买主家。同时,将迅速协调民政部门、当地社会福利院妥善安置。目前公安部正和民政部商讨,共同推动相关的立法完善,为身份不明的被拐儿童敞开收养的大门。(京华时报)
来源: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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