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临沂网
- 2011年08月01日10:02
- 431次
近日,临沭法院执三庭法官巧用智慧,识破被执行人的伎俩,顺利执结一起执行案件。
被执行人张某(女)与申请人王某均从事化妆品销售业务,两人在2009年到临沂进货时,由王某代其支付货款4121元,后张某给王某出具借据,并约定了还款期限。到期后,张某未予偿还,王某诉至法院,法院遂判决张某偿还借款并承担诉讼费。判决生效后,张某未按期履行义务,王某申请强制执行。
临沭法院执三庭人员接手该案后,到张某的住所地某乡镇手机经销店向其送达相关执行文书。来到该店,执行人员见有两位女青年和一老太太正在聊天,执行人员出示证件后,询问张某是否在店,一女青年说张某不在,并自称是张某的妹妹。执行人员向她简要说明案情,并让其代收文书转交张某。就在执行人员转身离开时,只听见老太太对该女青年说:那钱,你不是已给了吗?执行人员转身看见该女青年神态淡定地说:这事你别管。执行人员根据她们的谈话,判断刚才说话的女青年可能就是本案的被执行人张某,但因此次执行只是送达相关文书,不能马上采取强制措施,执行人员遂不动声色地离开了。
在规定的执行期限内,张某未按时履行义务。执行人员认真分析案情,制定执行方案,决定到对张某实施拘传。为准确无误地认定被执行人,执行人员通知书申请执行人王某一同前往。当执行人员再次来到张某的手机经销店时,又见到上次送达时答话的女青年,执行人员为稳住她,故意问张某是否在,该女青年仍回答不在。这时,王某下车喊道:张某,你该还钱了吧。张某见其身份已被识破,转身欲跑,执行人员眼疾手快,一把将其抓住,经核实其确实是本案被执行人张某,遂即将其拘传。
在执行局,执行人员对张某进行了一番说服教育,张某承认自己前期为逃避执行故意隐瞒身份的事实,表示愿意积极履行义务,并很快与其家人联系,将标的款及诉执费用全部付清,该案执结。
来源:临沂网 通讯员 解自旭
- 热点推荐
- [物流]
- 中国快递的转型升级与物流园区的生态构建
- [婚嫁]
- 威廉王子与梅根闺蜜担任哈里王子婚礼伴郎伴娘
- [美食]
- 低碳水化合物和低脂饮食减肥效果相当
- [亲子]
- 如何给6个月以后的宝宝逐渐添加辅食?
- [汽车]
- AMG未来仅提供四驱车型 GT四门版将配插混系统
- 更多>>
咨询电话:0539-6012989 举报邮箱:info@linyi.com Copyright ©2026 临沂市拓普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许可证编号:鲁B1.B2-20150019 备案号:鲁ICP备0900627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