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号:
密码:
还没有账号?注册
返回首页 生活 美食 亲子 婚嫁 | 人才 招聘 求职 指南 | 房产 楼盘 租房 装修 | 汽车 导购 优惠 评测 | 物流 公司 货源 车辆 | 沂蒙 | 登录  注册
当前位置:首页> 沂蒙>正文
临沂启用房屋拆迁新规 补偿标准不能低于市场价

    容易引发矛盾纠纷的房屋拆迁补偿再次迎来新规。26日上午,记者从市房产和住房保障局相关会议中了解到,《临沂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规定》已经开始执行,新规中对拆迁补偿评估、赔偿标准等老百姓关心的焦点问题做了详细的规定。

 

  补偿方案需征求公众意见 

 

  新规中规定,房屋征收实施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实行信息公开,基础数据、实施机构、评估机构、补偿安置情况也要及时公示。

 

  我市房管部门介绍,新规中的房屋征收程序需要先由征收、财政、审计、评估等机构组成联合调查组,对征收范围内的房屋进行摸底调查,之后再由规划、建设、房产、国土、城管、财政、审计等部门对未确权房进行合法性认定。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后,政府再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的期限不少于30天。根据被征收房屋的实际情况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后,形成评估报告,对社会稳定风险较高的暂缓征收。

 

  在确定对房屋的征收后,需要与被征收人进行沟通,多数被征收人不同意的,需组织召开听证会,就项目的可行性举行听证。发布征收决定后,需同时公布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补偿方式可自由选择

 

  征收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产权调换,被征收人有选择补偿方式的权利。货币补偿的,由按规定程序选定的评估机构进行市场评估,标准不低于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人只有一套住房,且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不足45平方米的,按45平方米给予补偿,但不得再享受购买经济适用房或租住廉租房的住房保障政策。

 

  产权调换的,对应合法产权面积予以还建。被征收人与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安置房屋的产权归被征收人所有。被征收人只有一套住房且被征收房屋面积不足45平方米的,选择多层住宅按45平方米进行安置,选择高层住宅的按47平方米进行安置。

 

  积极配合的拆迁户最高奖励2万元

 

  奖励积极配合的搬迁住户也被写入新规中,在奖励期限内签订补偿协议并腾空房屋的,给予被征收人奖励。市区奖励期限为15天,各项目可根据情况制定具体的奖励操作办法,最高奖励不超过每户2万元。除此之外,新规中还规定对高层安置房予以优惠、市区搬迁补助费按每户补贴600元、对高层的物业管理费提供补助。

 

  搬迁补助费市区每户600元

 

  之前有不少市民对房屋征收后的临时安置问题提出过质疑,新规中明确了搬迁补助费的标准,即市区每户600元。临时安置补助费按被征收房屋同地段月平均租金水平确定。多层安置房过渡期为18个月,高层安置房过渡期为30个月。超过过渡期的,增加一倍的临时安置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按月发放,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发。对已装修过房屋,新规中也有明确规定:一般由征收当事人协商确定,也可确定一个基本补偿标准,协商不成可以委托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通过评估确定。

 

  新规中还规定,因征收非住宅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整体被征收的单位,对职工一次性发放3个月的停产停业补助费,补助标准按劳动部门公布的上年度最低工资标准计算。补助人数按缴纳职工养老保险费的人数确定。事实已停业、停产的,不发放从业人员停业补助。

 

 

来源:琅琊网

 

(责任编辑:)
分享到:
网友评论更多>>
已有0条评论,共0人参与,点击查看详情
登录(请登录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点击换图
相关阅读:
2019-06-19
2019-06-19
2019-06-19
2019-06-19
2019-06-19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稿件合作 |  人才招聘 |  网站建设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咨询电话:0539-6012989 举报邮箱:info@linyi.com Copyright ©2026 临沂市拓普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许可证编号:鲁B1.B2-20150019 备案号:鲁ICP备090062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