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新建建筑工程项目须签节能承诺责任书
- 临沂网
- 2011年07月12日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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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新建建筑节能监督和管理,确保建设工程项目达到建筑节能标准,近日,临沂市建委要求,临沂市新建建筑工程项目必须签订建筑节能承诺责任书,否则将不予办理施工许可等相关手续。
按照承诺书要求,建设单位需要严格按照建筑节能政策委托设计单位进行工程项目设计,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擅自修改经审查合格的节能设计文件,降低建筑节能标准;应当将工程项目的节能措施、围护结构保温隔热指标、分户计量等基本信息在施工现场主要入口处和销售现场显著位置予以公示,并在《住宅使用说明书》中予以载明。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和建筑节能施工标准要求进行施工,并确保工程施工质量;所有建设工程必须使用商品混凝土,杜绝现场搅拌。
为确保建筑节能承诺责任落到实处,临沂市要求,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应当在建筑节能分部工程验收合格后进行。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未执行或违反建筑节能标准的,市建委将不予节能验收并依法进行处罚。
来源:琅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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