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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区公厕拆除前须先在附近建新的 设保证金制度

     因城市开发建设需要被拆除的公厕,必须在拆除前在附近建设新的,并建立公厕建设保证金制度,保证公厕如期建设。近日,市区三座公厕需拆除,按照相关规定,建设部门已在原公厕附近建设新公厕,保证市民如厕不受影响。

 

  7月5日上午,在蒙山大道临沂商城会展中心,记者看到会展中心正在进行提升改造。据了解,紧靠会展中心在前十街和育才路分别有两座公厕,由于改造需要,两座公厕须拆除。兰山区环卫办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按照《临沂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经批准占用或者拆除环卫设施的,必须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按照先建后拆、谁拆谁建的原则,由申请者异地重建。

 

  按照此规定,建设主管部门已批准在新建会展中心南北两侧一楼新建两座公厕,分别位于前十街和育才路沿街,目前公厕已开工建设。

 

  同时,由于附近工程改造,位于琅琊王路与聚才四路交会处一公厕面临拆除,相关单位已在原公厕东100米处新建一公厕。

 

  目前,市环卫部门已开始实施公厕建设保证金制度。根据原公厕的档次,市环卫部门收取20万至30万不等的保证金,保证公厕如期建设。

 

 

来源:琅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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