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开展市容专项整治 乱扔垃圾最高罚款5万元
- 临沂网
- 2011年07月06日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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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5日,记者从市城市管理局了解到,为进一步加强市容环境卫生秩序管理,全面提升城区市容环境卫生质量,临沂市自7月6日起开展市容环境秩序的专项整治,并对随意倾倒、抛撒、堆放城市生活垃圾等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不法行为进行相应罚款。
记者了解到,此次整治的主要内容为:机关、社团、学校、企事业单位、乡镇、街道、村委会和个人应自觉维护良好的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秩序;沿街单位、经营户应遵守门前“五包”责任,及时清理玻璃门窗、沿街墙壁上乱贴乱画等;沿街单位等不得在城市道路两侧及临街阳台、屋顶等场所吊挂、晾晒和堆放影响市容环境的物品等;各单位应定时定点将垃圾投放到指定的垃圾容器或者收集场所,自觉实行垃圾袋装化收集等;严禁在城市公共场所吐痰、便溺等;严禁在公共场所乱涂乱画等。
市城市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为实施城市管理精细化,对于随意倾倒、抛撒、堆放城市生活垃圾等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不法行为,城市管理部门将依据《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并对个人处以2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对于如何执法、执法如何避免“一刀切”等问题,市城市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罚款主要是起警示作用,执法时,执法人员首先通过拍照、摄像等方式,取得确凿证据后向当事人出示,再进行处罚,视情节严重情况,做出相应罚款。
来源:沂蒙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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