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临沂网
- 2011年07月06日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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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没有实施细则,但我市已有本土卖场开始了“实名制”探索。 记者杨帆摄
当前,距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七部门《关于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的意见》已一个多月,《意见》规定购物卡实行“实名制”购买,旨在治理购物卡等商业预付卡引发的腐败,但时隔一月实施情况究竟如何?5日,记者对市区超市、卖场的购物卡销售情况进行了调查采访,发现因规范不够细化、监督无法落实等原因,该意见在执行过程中流于一纸空文。
流于形式 部分商家“实名”难实
“不记名商业预付卡面值不超过1000元,记名商业预付卡面值不超过5000元。”这是《意见》中的一条重要内容。5日,记者以购买购物卡为名,调查了市区各大商场和超市执行情况。
在沂蒙百货大楼,该处工作人员表示购物卡销售目前没有实行“实名制”,要购买2000元和3000元等大面值购物卡“无须登记姓名”,以单位名义购买大面值购物卡,仍接受现金支付方式。
而在大润发,记者了解到,该处实行了购卡“实名制”,但只需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即可。此外,在市区另一家卖场,记者也发现其所谓“实名制”,也只是登记姓名和购买金额,而对于联系方式、购买者身份证号等则不作要求。
在调查中记者还了解到,当前,大部分商家都已经放弃销售大面额购物卡,面额大都集中在5000元以下。当记者以购卡者身份咨询时,一家商场的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商场面值最大的是5000元,不需要身份证实名登记,只要带着钱来就可以办理。当记者询问国家的购物卡新规时,工作人员拿出了一个登记本,本上只是简单地登记了姓名和购买金额,别的信息一概没有。
调查中记者发现,针对规定中“办理一定额度的购物卡需要实名登记、银行转账”等规定,商家可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很多商家采取了“化整为零”的方式逃避规定,并且还会根据购卡人的意愿选择是否采用实名制。
缺乏监管 “实名”仍有空隙可钻
在调查中记者了解到,商家对购物卡“实名制”的规定是有所了解的,并且我市少数卖场也开始探索实行了。银座商城也早在5月底,就根据济南总部的要求开始了售卡“实名制”。
此外,在市区一超市,当记者提出要购买2000元面额购物卡时,前台工作人员当即表示,须持身份证到财务中心登记购买,他们这只能销售1000元及以下的。
尽管购物卡“实名制”推行已逾一个月,但众商家对此仍有自己不同的看法。“说是要实名登记,但是并没有具体操作的办法,也没有实施的方案,总不能给单位发福利的时候,一个人一个人的登记名字和身份证吧。就算是登记了,但是刷卡消费却没有任何实名制措施来配套,要防范腐败有难度。”市区一商场负责人表示,目前并没有一个监管部门来负责,所以各大商场是否实行实名制,是自愿自觉的行为。
据了解,新规定不仅对不记名购物卡的面值作出了规定,还要求“单位一次性购卡金额达5000元(含)以上或个人一次性购卡金额达5万元(含)以上的,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购买,不得使用现金”。但记者调查发现,这条规定更是无人理睬。“如果不愿转账,可分多笔用现金支付,每笔都小于要求的数额不就行了。”一家超市的负责人说。
来源:琅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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