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临沂网
- 2011年04月11日0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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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临沂市1100余家医疗卫生机构将全面禁烟。早在去年,全市卫生系统50%的医疗卫生机构率先禁烟。根据要求,全市医疗卫生单位的控烟工作开展情况将纳入年度考核,在医院等级评审、医疗卫生机构文明单位评审等活动中,对未达到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标准的单位和违反控烟制度的单位将一票否决。
9日,记者来到临沂市人民医院,在门口、各诊室、收费大厅等处随处可见“严禁吸烟”的标识,医院大厅里也没有吸烟者。在咨询台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医院的门诊病房楼是无烟大楼,有时也会有一些患者家属在病房外吸烟,但我们会上前劝阻。”
在病房楼里,记者点燃一支烟,刚迈进门,就有过路的人说,“医院里不准吸烟。”记者赶忙把烟熄灭。“禁止吸烟的标志就摆在那,想吸烟也不好意思。”一位患者的家属张先生告诉记者。
记者了解到,去年,临沂卫生部门内部就率先禁烟,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进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创建活动,全市医疗卫生系统593处医疗卫生机构全面禁烟,“实施以来,各级医疗卫生单位禁烟效果明显,而今年禁烟范围将扩大,相关工作并于近期启动。”市疾控中心健康教育科的工作人员介绍。
据了解,2011年,禁烟范围将覆盖全市1100余家医疗卫生机构,涉及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机构、公共卫生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
根据要求,控烟工作开展情况将纳入年度重点卫生工作考核,在医院等级评审、医疗卫生机构文明单位评审等活动中,因控烟不力被曝光、未完成创建任务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制,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
“开展禁烟活动是医务人员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医务人员要率先垂范。”9日,市人民医院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医务人员在单位任何角落都不许抽烟,职工在办公大楼内吸烟或摆放烟缸将进行相应处罚。
根据要求,全市卫生系统要达到创建无烟医疗卫生机构10条标准,即有领导组织、有奖惩制度、有控烟标识、有控烟监督员和巡查员、有控烟宣传、有劝阻吸烟、有帮助职工戒烟服务、有控烟知识培训、有戒烟门诊、无单位内部销售香烟。
这意味着,全市所有医院内的小卖部、超市等,一律不准卖烟。
9日,记者走访了市区多家医院发现,尽管各大医院都已经开展了禁烟工作,但难觅戒烟门诊。(周广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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