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临沂网
- 2011年07月03日0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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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汽车“油改气”节省了燃料的消费,但是对加装在车上气瓶的安全性问题,仍是许多人关注的焦点。人们在高油价的压力下,也纷纷表现出了“趋利避害”的反应,以图节省开支。然而,目前对汽车“油改气”界定模糊,没有一个明确的指导规定,也给人们在选择的时候蒙上了一层迷雾。
安全性疑虑尘埃落定
气瓶安装上车有4道“安全门”
“目前,对于车辆‘油改气’的气瓶安全性,如果是按规定正常使用的话,一般问题不大,安全系数很高。”日前,省特检院临沂分院气瓶罐车检验中心工作人员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而据其介绍,气瓶安装至少有4道“安全门”。
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所销售的气瓶大致有4种,而在我市市面上使用的多为全钢制气瓶和钢质内胆环向缠绕气瓶。“从气瓶的生产厂家来说,想要生产气瓶必须要通过相关审核,获得生产资质认证,这个要求是非常严格的。”该工作人员说。
如果想要进行气瓶加装,安装公司需要达到相应的条件,到其所在地省级质监部门申请,并通过相应的评审,才可获得合法的资质。“安装公司须具有与安装气瓶相应的仪器设备,还有场地、完整的质量体系,相关的技术人员等等,只有满足了这些条件才能申请。”该工作人员表示。此外,在对气瓶进行安装的过程中,我市特检分院还会进行相应的监检,保障其安全性。
“除了这些过程外,气瓶本身还有一个爆破片,用来在出现问题的时候释放压力,保障其安全性。而且在使用气瓶的时候,我们都会进行注册,在气瓶检验过后加装电子标签。”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如果加装气瓶的车辆在一定的时间没有检验的话,电子标签就会失效,那样就不能在加气站充气,避免了气瓶未经检验带来的安全问题。
“虽然安全性大有保障,但一旦碰上高温等极端情况,气瓶还是会出现故障,这就需要车主多多留意。”该工作人员表示。
合法性争论迷雾重重
为“油改气”正名有待明确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有“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特征”的条文。不过,《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同时提到,在机动车登记内容变更的,应当办理相应的登记。上述法规并未对汽车“油改气”进行明确的界定,其行为也只是泛泛地归为“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特征”上来。
不过,记者从2009年3月1日起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条则对汽车“油改气”行为进行了细化。该条规定:“机动车加装压缩天然气或者液化石油气等燃料装置,应当在具有改装资质的单位进行改装,取得改装合格证后办理变更登记”。
不过,各地基于对改装之后的车辆安全问题,以及法律法规条款界定不明等原因,对汽车“油改气”也表现了不同的态度,有禁止也有鼓励。
日前,记者从我市车辆管理及交警部门了解到,目前我市对于私家车“油改气”问题也没有明确的规定,而且交警在针对“油改气”的私家车执法存在难度,并且没有明确的界定,所以目前也是处在一个比较模糊的境地。“在路上跑的私家车,如果进行过‘油改气’,一般从外表上很难看出来,所以我们也没办法去分辨。”我市交警部门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擅自改装——违法;变更登记备案——合法。目前的“油改气”处在一边天堂、一边地狱的尴尬境地。法律界定的模糊、对改装后车辆安全的担忧,技术条件仍待改善等等限制仍存在,所以为“油改气”正名,我们仍需拭目以待。
记者侯林
来源:琅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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