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专项检查7月1日开始
- 临沂网
- 2011年06月29日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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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自7月1日起,我市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检查时间截止到8月15日。
据市劳动监察支队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此次专项检查范围为各类用人单位,重点是劳务派遣企业、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制造、采矿、餐饮和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检查内容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情况;按照工资支付有关规定支付职工工资情况;遵守最低工资规定及依法加班工资情况;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情况;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以及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情况;其他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
据悉,7月1日至7月10日为宣传动员阶段,7月11日至8月10日为执法检查阶段,8月11日至8月15日,各县区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部门要对本地专项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在检查中,将集中力量对管辖范围内的用人单位特别是劳务派遣企业用工情况进行检查,对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方面存在问题的用人单位,要依法严肃处理。对情节严重的,在依法处理的同时,还要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布。
来源:琅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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