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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整顿中心城区停车场 30日以前必须登记

      6月1日,为了解决停车乱、停车难问题,缓解道路停车拥堵,改善城区交通环境,临沂市城管局下发了关于开展中心城区停车场管理情况清理整顿的通告,要求经营性停车场必须登记备案,拉开了中心城区停车场管理清理整顿的序幕。

  根据通告要求,凡在中心城区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停车场的(包括社会停车场、民用建筑配建停车场、专业运输单位的专用停车场),需符合《临沂市中心城区停车场专项规划》要求,并经市规划主管部门审批同意。

  据城管执法人员介绍,市城管局在年初接管了全市停车设施的管理,目前,城管部门正积极筹备编制《临沂市停车场专项规划》,并邀请专家、学者来我市调研停车现状,建言献策解决我市停车场建设及停车管理问题。

  针对擅自变更中心城区停车场规划许可,擅自改变公共停车设施使用性质或使用范围,或者擅自停用经批准建成或投入使用的停车场的,自本通告下发之日起30日内恢复原有使用性质和功能,逾期不恢复的,将依法予以查处。

  同时,针对未经规划审批或未按照规划审批内容,擅自建设停车场的,市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

  另外,经营性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须使用税务部门监制的收费票据。停车场未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范围收取停车费的,移交物价部门依法查处。停车场被取缔后仍继续违法收费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通告要求,6月30日以前经营停车场完成登记备案,具备停车场经营条件的,可持相关材料到临沂市城市管理局办理登记备案手续;逾期未登记备案的,将依法予以取缔。已经取得物价部门收费许可的,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市城管局市政科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临沂市城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要求,经营性停车场相关手续的有效期为一年,可以申请续延,但是由于近两年我市关于停车场的管理一直在城管与交警部门来回调整,大部分的经营性停车场的相关手续没有及时申请延续,所以通告给予30天的完善时间,停车场登记备案的联系咨询电话:6372077;投诉举报电话:12319。


我市大部分经营性停车场没有及时申请延续。

  亮点解读

  停车场将逐步配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

  新建住宅停车位100%建充电设施

  沂蒙晚报记者注意到,根据通告要求,经营性机动车停车场及其他公共停车场应按照一定比例配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

  据市城管局市政科相关负责人表示,随着环保理念的深入人心和石化资源的日益减少,以电动汽车为代表的新能源汽车广受推崇,但是电动汽车必不可少的配套设施、充电桩却普及缓慢,很大程度上影响新能源汽车的发展,5月17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全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

  根据意见要求,原则上新建住宅配建的停车位要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的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不低于15%,每2000辆电动汽车至少配套建设1座公共充电站。

  市政科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我市也在积极落实和制定各类建筑物配建的停车场及社会公共停车场充电设施建设规划设计标准和要求。对于充电基础设施的建设,从项目审批程序、建设规划手续到用地支持,都将“开绿灯”。

  鼓励停车资源共用共享

  机关、企事业等停车场夜间向公众开放

  通告中鼓励停车资源共用共享,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涉及国家安全、保密单位除外)自用停车场在周末、节假日、夜间(18:00至次日早8:00)向社会公众开放。

  据市政科相关负责人表示,为了鼓励停车资源共享,提供方可以要求有偿服务。“建筑区划内规划建设的车位、车库以及占用业主共有道路或其他场地增设的临时停车泊位,在满足业主、物业使用人需要的前提下,经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大会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后,可对外提供机动车临时有偿停放服务。”该负责人称。

  “我们也积极鼓励倡导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错时有偿开放内部停车场,毕竟一些单位公司夜间、周末、节假日等期间并不上班,其内部停车场大量停车位空置,完全可以放开让市民停放车辆。开放内部停车场在国内城市也有不少先例,郑州、南京等地的一些单位都纷纷开发了停车场,并向市民公布了具体地址和数量,在济南的山东大学中心校区也对外开发了495个车位。不过目前,在临沂推动沿街单位开放停车场难度还比较大,需要引导和鼓励。”市政科相关负责人介绍。

  名词解释

  停车场如何分类?

  公共停车场,是指除住宅区和单位自用停车场外,专门为社会公众存放车辆而设置的停车场所。

  临时停车场,是指依法在道路上设置的供机动车临时停放的场地和泊位。

  自用停车场,是指供本单位、本居住区自用的停车场所。

  经营性停车场,是指向社会开放,为机动车提供有偿停放服务的停车场,包括经营性公共停车场和经营性道路停车场。

  相关提醒

  经营性停车场需要的备案材料

  1:土地使用证明(复印件两份);

  2:停车场详细示意图(两份)和效果图(一份);

  3:规划要点(复印件两份);

  4:公安消防部门的意见(室内停车场,复印件两份);

  5:业主或业主委员会的委托证明文件,或申请人与产权人签订的租赁合同或协议(复印件两份);

  6:经营性停车场,需同时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包含停车管理和停车服务)和停车场内部管理制度复印件各两份。

(责任编辑:小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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