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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沭取暖费或将下调10日召开听证会 拟定两套方案
  • 临沂网
  • 2015年11月07日08:55
  • 临沂大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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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沂城区的取暖费已经下调完毕,集中供暖也即将拉开序幕,这一消息无疑刺激了不少县区居民的神经,“我们县的取暖费是不是也应该下调了?”

  5日,临沭县局民李先生向本报反映,该县的取暖费价格为套内建筑面积21元/㎡,已经多年没有调整,现在煤价连年下跌,而且临沂市区的取暖费也已经下调,县区是否应当一起调整?

  李先生认为,虽然临沭县现在的价格仍然比市区调价后的价格还要低一点,但供暖的天数却少20天,而且县区的居民收入也要比市区低,因此,他觉得临沭县也应下调取暖费。

  就此,记者联系到临沭县物价局得知,目前,临沭县城区集中供热价格是否下调已经有了说法。价格科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11月10日上午9点,临沭县将在县政府招待所北一楼第一会议室召开临沭县城区集中供热价格调整听证会,对供热价格调整的方案进行听证。

  “我们已经对热力公司的供热成本进行了监审,根据监审的情况,决定召开听证会研究价格调整方案。拟定的两套方案均为下调趋势,不过,具体调不调整、下调多少,需要看听证会各代表的论证,会后,我们会将相关情况汇报给县政府,决定是否下调和使用哪种调价方案。”工作人员称。

  记者了解到,临沭县城区集中供热价格调整听证会拟定的两套方案分别为:

  方案一:(一)居民用热价格:居民生活采暖用热终端按房产证套内建筑面积计算,由21元/㎡/采暖期调整为19元/㎡/采暖期,供热时间从每年11月20日至次年3月10日,天数110天;(二)非居民用热价格:非居民用热终端销售价格按房产证建筑面积计算,由31元/㎡/采暖期调整为30元/㎡/采暖期,供热时间从每年11月20日至次年3月10日,天数110天;学校教学供热执行居民供热价格;对于享受低保待遇的特困家庭,按套内面积计价,价格为18元/㎡/采暖期。

  方案二:(一)居民用热价格:居民生活采暖用热终端按房产证套内建筑面积计算,由21元/㎡/采暖期调整为20元/㎡/采暖期,供热时间从每年11月20日至次年3月10日,天数110天;(二)非居民用热价格:非居民用热终端销售价格按房产证建筑面积计算,由31元/㎡/采暖期调整为30元/㎡/采暖期,供热时间每年11月20日至次年3月10日,天数110天;学校教学供热执行居民供热价格;对于享受低保待遇的特困家庭,按套内面积计价,价格为19元/㎡/采暖期。

(责任编辑: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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