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号:
密码:
还没有账号?注册
返回首页 生活 美食 亲子 婚嫁 | 人才 招聘 求职 指南 | 房产 楼盘 租房 装修 | 汽车 导购 优惠 评测 | 物流 公司 货源 车辆 | 沂蒙 | 登录  注册
当前位置:首页> 沂蒙>正文
临沂三部门联合整治野广告 违规张贴可追刑责
  • 临沂网
  • 2015年08月08日09:40
  • 临沂大众网
  • 8056次

  7日,经市政府研究,临沂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三部门联合发《关于严禁非法制作、张贴、喷涂、书写广告和散发印刷品广告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决定对非法广告(俗称城市垃圾广告、牛皮癣、野广告、非法印刷品广告等)开展集中整治行动,确保城市容貌整洁有序,提升城市形象和品位,给广大人民群众创造一个良好的宜居环境。

  《通告》要求: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在本市城区的楼宇楼道、小区庭院、各类墙体、公园广场、车站码头、道路桥梁、树木、电线杆、变电箱、路灯杆、路名牌、电话亭、报刊亭、邮箱、公交站点、店铺门窗等建(构)筑物、城市公共设施上非法张贴、喷涂、书写广告。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在本市城区内所有城市道路、广场、公园、车站码头、商场商店、影剧院、停车场等公共场所散发各类印刷品广告。

  凡违反上述规定的必须立即停止其违法违规行为。张贴、喷涂、书写广告的单位或个人在此通告发布之日起,应主动清除上述非法广告,对未主动清除或继续非法张贴、喷涂、书写的和继续违规散发各类印刷品广告的,公安、城管、工商执法部门将开展联合行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具体行为人实施行政处罚,对触犯刑律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凡是需要发布劳务、商务等小广告的,可在“便民信息栏”发布张贴。

  此外,公安、工商部门将对制作贩卖假证章、假公文、假票证、涉黄印刷品等违禁品的行为予以严厉打击,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广大市民可积极对违反本通告张贴、喷涂、书写、散发垃圾广告的行为向公安、城管、工商部门积极进行检举,有关部门将及时予以查处。举报电话:市公安局110;市城管局12319;市工商局8109033。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责任编辑:叶子)
分享到:
网友评论更多>>
已有0条评论,共0人参与,点击查看详情
登录(请登录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点击换图
相关阅读:
2019-06-19
2019-06-19
2019-06-19
2019-06-19
2019-06-19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稿件合作 |  人才招聘 |  网站建设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咨询电话:0539-6012989 举报邮箱:info@linyi.com Copyright ©2026 临沂市拓普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许可证编号:鲁B1.B2-20150019 备案号:鲁ICP备090062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