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临沂网
- 2011年06月24日0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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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省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对“实名制”卖菜以地方法规的形式加以规范和确认,引起了社会各界关注。6月23日,记者在采访中却发现,因未纳入合作组织管理的零散菜农为数众多,并导致季节性自产自销或马路摊普遍存在,“实名制”卖菜或将遭遇执行难的尴尬。
按照新出台的《条例》规定,农产品经营者“必须在摊位前悬挂标有经营者姓名和联系方式的标识牌”,“根据购买者的要求,提供农产品销售凭证”;从事农产品批发、配送等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如实记录产品、供货商及其联系方式,相关信息至少保留两年等。采访中,许多经营者都表示:“实名制”对于大型的农贸市场、批发市场来说容易实现,对于零散的、个体的销售点还很难实现,而且老百姓也习惯在马路上、在个体摊位上买,因为其流动性大,要纳入管理挺难。
6月23日,在我市最大的蔬菜批发市场皇山果蔬市场,记者见到众多农户正用三轮摩托拉着自己种植的蔬菜前来寻找买主。该市场的彭玉银经理介绍说:“这些自产自销的菜农来卖菜大都是季节性的,并且种植规模都很小,来批发一两次就能卖光,但数量却很多,在销售旺季能占所有入场经营者的40%左右。”彭经理表示,市场内经销的蔬菜很多都来自周边多个省市,尽管大多是通过经纪人联系采购的,但也有从散户中收购来的。以上这些零散的蔬菜,要想一一落实供货商和联系方式,在实际操作中存在不小的难度。
在走访市区超市时,记者发现当前超市卖菜,价格牌上最多将蔬菜产地精确到县区,除“优质产品专柜”外生产者的信息则一概没有,销售小票或发票上也多以“时鲜蔬菜”等笼统的代替。其销售的需求量小的“小众菜”,多是从大农贸市场批发来的,农贸市场推行“实名制”都存在难度,进入超市的这些蔬菜要想建立追溯体系,难度可想而知。
此外,不少市民也对“实名制”卖菜能否落实心存疑虑,市民王坤表示:“咱们开车出门都有这样的经历,当路过一些果蔬产地时,总会在道路两边看到许多流动摊点,而往往人们为图新鲜,都会停车购买。现在要推行‘实名制’卖菜,这些位于产地的流动摊点能否被严格纳入监管呢?我们还需拭目以待。”
来源:琅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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