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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唐娟事件”23日将在平邑开庭 唐义臣今夜返临沂

    今天下午,唐义臣从烟台匆匆赶回临沂,因为明天就是“唐娟事件”开庭的日子。23日上午9时,平邑县人民法院将开庭审理唐贞贞冒名顶替唐娟上大学一案,这是临沂公开审理的第一起冒名顶替上大学案件。

 

  山东隆泰律师事务所朱正顺律师成为了原告唐娟的委托人。据介绍,唐娟曾就读于平邑赛博中学高中部,2006年参加过高考,因高考成绩不理想,便回原学校复习,2007年再次参加高考,被省内某医学院录取。后来,唐娟被在读的医学院告知,她的姓名及身份证在山东省教育厅注册过大学信息,无法办理大学毕业证。唐义臣代替闺女唐娟多方落实,得知唐贞贞冒用唐娟的姓名、身份证及档案信息,在烟台职业学院学习,并于2009年7月毕业,以唐娟姓名在平邑参加了工作。朱正顺认为,被告唐贞贞侵犯了原告唐娟的姓名权、受教育权、肖像权,给原告唐娟的学习、毕业、生活造成极大恶劣影响,法庭应当责成唐贞贞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停止侵权、赔偿损失。

 

  在此次案件当中,唐贞贞的父亲唐乐强、母亲武传花以及平邑一中物理老师唐益国也牵扯其中,一同被列为了被告。朱正顺认为,他们帮助唐贞贞冒用原告唐娟的信息上学。与此同时,平邑一中、平邑县赛博中学、平邑县教育局、烟台职业学院也均被列为了被告范围。在朱正顺看来,这些单位在唐贞贞冒用原告唐娟姓名入学过程中,没有尽到审查注意义务,均有重大过错,属共同侵权,理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来源:琅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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