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号:
密码:
还没有账号?注册
返回首页 生活 美食 亲子 婚嫁 | 人才 招聘 求职 指南 | 房产 楼盘 租房 装修 | 汽车 导购 优惠 评测 | 物流 公司 货源 车辆 | 沂蒙 | 登录  注册
当前位置:首页> 沂蒙>正文
男子为抢劫2千元和存折杀死女储户获死刑赔60万
  • 临沂网
  • 2011年06月22日09:46
  • 北京晨报
  • 421次

    晨报讯(记者 武新)喝了酒的佟全红两次碰到女储户小雨(化名),看见她手里拿着存折和2000元现金,就起了抢钱的“邪念”。佟全红尾随小雨至门头沟王平地区偏僻处,抢劫时遇到反抗,便持刀扎死小雨。昨天,记者获悉,市一中院判处佟全红死刑。

  

    据检方指控,2010年11月29日,佟全红在门头沟区王平村见到小雨先后去邮政局、农村商业银行办理业务,遂起意抢劫,他尾随小雨行至门头沟区王平地区河北村一偏僻处抢劫。因小雨极力反抗,他持刀猛刺小雨的胸部,致小雨死亡。

  

    在庭审中,被告人佟全红承认了全部罪行。他交代说,当天中午,他喝了酒从家里出来,去邮政局取房补时,看见被害人小雨手里拿着存折和2000元钱。回家途中,又看见小雨从农村商业银行出来。“我喝多了,喝完酒很兴奋。”佟全红说,他第二次看见被害人时就胡思乱想,想趁着没人的时候抢走被害人的钱。就这样,跟着小雨往前走,走到王平地区河北村一偏僻处,他让小雨把钱给自己,遇到反抗,他才用随身携带的刀扎了她。

  

    法院认为,佟全红在抢劫过程中致一人死亡,犯罪性质极其恶劣,情节、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依法应予惩处。佟全红被查获归案后虽能如实交代犯罪事实,但鉴于其所犯罪行极其严重,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佟全红犯抢劫罪,判处其死刑。法院判决佟全红赔偿死者家属60多万元。

 

 

 来源: 北京晨报

(责任编辑:)
分享到:
网友评论更多>>
已有0条评论,共0人参与,点击查看详情
登录(请登录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点击换图
相关阅读:
2012-05-03
2012-04-24
2012-03-31
2012-03-30
2012-03-30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稿件合作 |  人才招聘 |  网站建设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咨询电话:0539-6012989 举报邮箱:info@linyi.com Copyright ©2026 临沂市拓普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许可证编号:鲁B1.B2-20150019 备案号:鲁ICP备090062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