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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节日福利年总额不得过千 这个可以有
  • 临沂网
  • 2015年01月29日08:50
  • 大众网
  • 2308次

  大众网临沂1月28日讯(记者 邓梦娇)年关将至,你是不是在翘首期盼单位能发些福利?哪些福利是职工应该享受的,单位给职工的福利怎么发,能发多少呢?28日,大众网记者从临沂市总工会了解到,山东省总工会下发《关于贯彻落实全国总工会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适用于本地职工的福利标准正式出炉,每位会员节日福利每年总额不得超过1000元。
  近日,山东省总工会《关于贯彻落实全国总工会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就职工福利发放标准作出规定。
  通知规定,基层工会可组织使用工会经费给予会员生日蛋糕等慰问品,或指定蛋糕店的蛋糕领取券,每人金额不得超过200元。
  工会组织的职工集体福利等方面的支出,主要用于工会组织逢年过节向全体会员发放少量的节日慰问品,基层工会在法定节日可以发放中国传统节日的用品和职工必需的生活用品,每位会员每年总额不得超过1000元。购买节日慰问品经费可从会员缴纳的会费和拨缴工会经费收入中列支。
  基层工会开展职工教育活动中的优秀学员(包括自学)给予奖励,基层工会可给予优秀学员(包括自学)一定的奖励,每人每次不得超过500元。
  通知强调,以上标准规定适用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国有企业工会。其他单位和经济组织的工会可以参照执行。各基层工会要单独设立工会账户,工会经费实行独立核算;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执行全国总工会控制工会经费开支的“八不准”要求,确保经费开支合规,程序规范,手续完备。各级工会要加强对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的管理和监督,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应及时予以纠正。

(责任编辑:晓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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