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中秋、国庆期间 危险物品运输车严禁上高速
- 临沂网
- 2014年09月03日10:02
- 鲁南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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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日,记者从临沂交警部门了解到,今年中秋、国庆期间,禁止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危险品的机动车通行高速公路。
据了解,为预防减少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交通事故发生,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山东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今年中秋、国庆期间,禁止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危险品的机动车通行高速公路。
此次禁行时间为2014年9月6日零时至2014年9月8日24时;2014年10月1日零时至2014年10月7日24时。禁行范围是临沂境内高速公路(京沪、日兰、长深、临枣高速公路临沂段)。禁行措施是临沂辖区高速公路收费站于9月6日、10月1日零时起禁止危险物品运输车辆通行高速公路。
另外,9月6日、10月1日零时前已经进入高速公路行驶的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就近驶离高速公路。对违反上述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九十九条以及《山东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2000元罚款。
(责任编辑:宁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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