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庄区落实带薪休假制度 年休假最长15天
- 临沂网
- 2014年08月30日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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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网讯:记者从临沂市罗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目前,罗庄区正在机关事业单位推行年度带薪休假。机关事业单位每年制定出工作人员年休假计划,经部门、单位领导集体研究审定后执行。确因工作繁忙或有特殊情况,不休年休假的按照日工资收入的300%进行补偿待遇。按照带薪年休假制度规定,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值得一提的是,由于学校教职员工享受的寒暑假天数远远超过条例规定的年休假天数。因此,按照条例规定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另悉,年休假与病、事假并不完全冲突。按照规定,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通讯员:王庆龙
(责任编辑:木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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