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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 用"真"避"谣"

  随着政务网站微博微信蓬勃发展,“三公”经费被揭开神秘面纱,突发公共事件及时通报……人们越来越切身感受到,“阳光政府”不仅停留在口号,政府公信力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对政府工作知情、参与和监督意识不断加强。

 

  “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是例外”。日前,临沂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当前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以下简称《要点》),加强政府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效。

 

  《要点》规定,要做好新获取和制作政府信息的公开工作。对属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特别是重大行政决策信息、社会关注热点信息,都要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公开。

 

  加强信息解读工作。对一些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比较强的政策性信息及相关重要信息,要加强事前舆情风险评估,制定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整体方案。公开前,要同步考虑相应解读事宜,准备解读预案及通俗易懂的解读材料;公开时,同步配发解读材料,及时组织专家进行科学解读、阐释。

 

  切实做好社会关切事项回应工作。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密切关注涉及党和政府重要工作部署、关系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政务舆情,及早发现、研判需要回应的相关舆情和热点问题,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消除不实传言,正面引导舆论。

 

  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加强新闻发言人制度和政府网站、政务微博等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新闻网站、商业网站等媒体的作用,使主流声音和权威准确的政务信息在网络领域和公共信息传播体系中广泛传播。

 

政府信息公开突出六大重点领域

 

  1、推进重大行政决策信息公开。在作出《临沂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中确定的关系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社会涉及面广,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行政决策决定前,应当就重大行政决策方案的内容、出台背景、拟解决的问题等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重大行政决策出台后,应当都在法定时间内主动公开。

 

  2、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加大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力度,深入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各级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过程中所产生的非涉密信息都要实行公开。及时公开行政权力清单,及时公开行政审批事项,及时公开行政处罚情况。特别是要加大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力度,除依法需要保护的涉及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案件外,对适用一般程序查办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应当主动公开案件名称、被处罚者姓名或名称,以及主要违法事实和处罚种类、依据、结果等,推动其他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

 

  3、继续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进一步加大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公开力度,让“财政资金”在阳光下运行。推进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

 

  4、加强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着力抓好征地拆迁、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保障性住房分配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做好征地信息、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信息公开;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信息公开;深化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继续推进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推进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

 

  5、加强公共服务信息公开。深化高校招生信息和财务信息公开;推动科技管理和项目经费信息公开;加大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力度;推进就业信息公开;推进社会保障信息公开。

 

  6、推动公共监管信息公开。加强环境信息公开;继续做好安全生产事故信息公开;推进国有企业财务相关信息公开;深入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推动信用信息公开。

 

重点工作任务分工落实表

 

1、推进重大行政决策信息公开。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分别牵头落实

三区九县和三个开发区负责本地区的落实工作

进度安排:重大行政决策出台后的法定时间内主动公开

 

2、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

责任单位:市法制办、市政务大厅分别牵头落实

三区九县和三个开发区负责本地区的落实工作

进度安排:2014年年底

 

3、继续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分别牵头落实

三区九县和三个开发区负责本地区的落实工作

进度安排:2014年年底

 

4、加强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

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农委、市住建委、市房产局、市财政局、市行政事务管理局分别牵头落实

三区九县和三个开发区负责本地区的落实工作

进度安排:2014年年底

 

5、加强公共服务信息公开。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卫生局、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分别牵头落实

三区九县和三个开发区负责本地区的落实工作

进度安排:2014年年底

 

6、推动公共监管信息公开。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安监局、市国资委、市食药监局分别牵头落实

三区九县和三个开发区负责本地区的落实工作

进度安排:2014年年底

(责任编辑:木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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