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201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19日进行网报
- 临沂网
- 2014年06月19日0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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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日,临沂市教育局公布了201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关要求,符合本次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6月19-21日进行网上申报,6月23-24日提交相关材料进行审查。
2014年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人员,包括: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国考)合格并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考试合格证明(在规定有效期内)的申请人员;已取得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教育学、心理学考试(省考)合格证(在规定有效期内),并通过山东省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申请人员。
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学历条件: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申请初级中学、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一级职业(执业)资格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资格申请人员,其学历要求可放宽到大学专科;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或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申请人员需达到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并取得相应合格证书。
此次认定网上申报时间为6月19-21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站(www.jszg.edu.cn)进行网上申报。6月23-24日,将身份证件、学历证明、《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及《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等材料提交到县区教体局进行审查。
(责任编辑:心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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