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临沂网
- 2014年04月22日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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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临沂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把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及公务接待专项整治作为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的重中之重,认真开展集中整改。
扎实开展办公用房专项整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中办发【2013】17号)下发后,临沂结合实际,先后印发了《关于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办发【2013】17号文件开展多占办公用房、滥建楼堂馆所专项整治的通知》。为体现领导带头、以上促下原则,市级领导班子成员率先垂范,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目前已整改到位。
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临沂从公务用车的配备、使用、管理等环节入手,严格执行《临沂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临办字【2012】97号),进一步提高了公车管理的规范化。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坚持公车审批“总量控制、更新为主、配新交旧”原则,重新核定市直公车编制总数,会同市纪委监察局开展公务用车涉牌涉证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会同市财政局进一步规范公车购置及资金申请办理的有关程序,严把公车配备、使用和处置三个关口,使全市公务用车总量得到有效控制。
规范公务接待管理。随着“公务接待”新规——《临沂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临办发【2014】7号)的出台,“打个招呼就接待吃饭”的糊涂账将不复存在。《办法》明确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为全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部门,要求公务接待严格实行公函制度和公务接待清单制度,并对公务接待的有关程序、餐饮、住宿及接待费用的审核报销等提出明确要求。
为了确保整改措施行得通、管得住、能长效,临沂市委、市政府在3月中旬组成6个督导组,对全市各县区(开发区)、市直66个单位的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和公务接待有关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针对督查中发现的办公用房超标、违规使用公务用车、公务接待不规范等问题,市委、市政府要求各县区、市直各单位必须于4月30日前完成整改工作。待集中整改结束后,市委、市政府立即组织开展明察暗访和实地检查,全面检验集中整改效果。对有问题不整改、整改不及时不彻底的,纪检监察部门将切实把好关、执好纪,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起到警示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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