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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2015年实施统一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

    1日,记者从市人社部门获悉,目前,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并轨工作正在进行中。明年1月1日起,将实施全市统一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


    据介绍,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是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进行整合,实行市级统筹,标准统一,主要覆盖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范围外的城乡居民。


    为加快推进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整合工作,建立起统筹城乡、惠民高效、公平可及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根据我省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日前,我市制定了《临沂市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实施方案》。


    记者获悉,根据方案要求,对新农合人员移交、审计移交、财务移交、数据移交、系统整合、制度整合等工作均规定了完成时限,其中,8月底前将出台新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


    据了解,为实现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整合的平稳过渡,在整合移交期间,保持现有政策体系、待遇标准不变,保持原经办和基金管理制度不变,保持管理服务水平不降。为保持政策连续性,各县区职能、机构、人员、基金整合后,可暂维持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制度双轨运行、政策不变。


    2015年1月1日起,实施全市统一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责任编辑:苗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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