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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岁少年患重症捐遗体 临沂第7例遗体成功捐献者

    13日,山东省红十字会通过临沂市红十字会向平邑县唐广金的家属颁发了遗体捐献证书。16岁的平邑县流峪镇人唐广金从小患有重症肌无力,一直无行走能力。今年2月25日凌晨,唐广金不幸去世,按照他生前遗愿,遗体被成功捐献给山东大学齐鲁医院,这是我市第7例实现遗体捐献的志愿者。


    据了解,16岁的唐广金是平邑县流峪镇人。出生后患有先天性营养不良,后演变成重症肌无力。自患病后唐广金失去了行走能力。虽然经过治疗,但唐广金的病情未见好转。


    生活中的唐广金是个坚强的人。“遗体化成灰,不如捐给科研单位为社会做些贡献。”自知病情的严重性,唐广金有了在去世后捐献遗体的想法。由于不能正常行走,2012年2月20日,唐广金委托父亲来到平邑县红十字会,签订了遗体捐献协议,成为一名遗体捐献志愿者。


    在签订遗体捐献协议两年后,2014年2月25日零点30分,唐广金在家中不幸离世。他去世前一天,在悲痛之余,唐广金的家人和平邑县红十字会取得了联系。县红十字会立即联系了遗体接收医院——山东大学齐鲁医院。2月26日上午,在唐广金家属的同意下,平邑县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与山大齐鲁医院工作人员一起赶到其家中,完成了遗体移交。这是平邑县第2例、临沂市第7例遗体成功捐献者。


    “唐广金做出决定,签订捐献登记的那一刻,并不意味着生命的终结,而是正在走向‘重生’。”临沂市红十字会工作人员周连通说,唐广金用另外一种方式,让自己的生命得到了延续。作为一名年仅16岁的年轻人,唐广金让人敬佩,他用实际行动弘扬了“博爱、无私、奉献”的红十字精神。他的生命虽然短暂,但精神却永存。

(责任编辑:苗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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