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拍举报您身边车辆违法行为 市民变身“电子警察”
- 临沂网
- 2014年02月27日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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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临沂市河东区交警大队了解到从即日起,市民遇到身边的交通违法行为时可以进行抓拍,然后向交通管理部门举报,经过审核把关后,符合交通违法证据收集要求的,可作为交通违法处罚依据。
当前,随着私家车的急剧增多对城市交通形成一定压力,加上部分驾驶人在车辆行驶中乱调头、乱穿行、闯红灯、随意停车等交通违法行为,严重影响了交通秩序,造成交通事故频发从而加剧了交通拥堵,很多市民对此深恶痛绝。但是,仅仅依靠交警现场查纠与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非现场抓拍并不能杜绝交通违法行为频发的现状,交警现场查纠存在难以全时段管控到位的缺陷,电子监控抓拍设备目前覆盖面还不够,存在管理盲区,部分驾驶员因而产生侥幸心理违法行为屡禁不止。
据悉,公安部交管局出台了《关于根据交通技术监控记录资料处理交通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明确规定对群众拍摄记录并在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三日内举报的机动车闯红灯、违法占用专用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交警部门要通过询问举报人和涉嫌违法车辆所有人、管理人等形式认真调查核实,对提供的记录资料严格审核,符合证据要求的,可以作为违法信息录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这为广大市民充当“电子警察”随手抓拍交通违法提供了依据。
希望广大市民积极加入“拍客”行列,将交通违法行为随手抓拍并向交通管理部门举报,全民参与疏堵保畅,对交通违法行为必将形成有效的震慑,减少不文明行为的发生,改善路面交通秩序。
(责任编辑:苗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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